·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现代化建设与日俱增。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方便工程和美化市容,会向老百姓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官殿办事处、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怎么办理农村征地补偿登记 1、去哪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为征地补偿公告所指定的机关,在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从文义上可以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相关的部门规章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这里的“指定地点”应当理解为“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征地补偿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近几年,各种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纠纷充斥于网络,随着城市的进一步规划,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人碰到了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的各种问题。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碰到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纠纷时又有哪些依据呢?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补偿条款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
·土地财产侵权了应该怎么办? 土地历来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那么如果组织或个人对别人的土地财产侵权,达到自己非法占有的目的,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国家下发的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政策,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1、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如何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许多国有土地是不能归个人所有的,但是个人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从而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可以证明国有土地是谁使用的法律凭证。那么您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吗?下面我们就为你回答。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二、无证危害 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有些房地产开发...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 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导致各地的经济发展水水差异很大,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了解一个地方征地补偿标准就重要的办法就是熟知当地政府所颁发的文件,由于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长沙的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我们整理了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相关信息。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长沙市征地...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那么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为你解答。 一、安微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
·在外地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 在外地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退还注意要注明,此外,记住要在入住时抄写清楚水电煤气等表的读数,并记录在合同上。是换个锁芯,免得有财...
·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一、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吗?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耕地可以继承,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怎么办,年限是有关法律依据相关条例进行约束的,所以对于这类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所属的年限是否正真到期,如果到期就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国有土地,所以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接触。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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