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外嫁女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可以为权利人。《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第二,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二、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为: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申请,经现场踏勘和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向继承人(或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民委员会无权收回房屋和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当代社会如果想要发生继承的话,那么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既然东西也必须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财产,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的话,那么还需要看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最常见的一种宅基地就是必须是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才能够进行使用权继承。



相关内容: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城镇征地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就会把一些旧房屋拆除重建成新城,当然,城市需要继续发展的话还会征用一些农村的土地,相比之下,农村的土地征用和城镇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土地的性质可能并不一样。那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刑事地域管辖的种类 可分为...


·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分为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分为哪些就我国土地使用权限来看,其实也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来进行区分的。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对应的权限也不太一样。究竟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有哪些分类呢?而具体的土地使用方式又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范围:...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陕西西咸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项目名称咸阳市泾阳县(西咸新区)第十三批次(泾河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被征收土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一)征收崇文镇坡底村集体土地364.7610亩,补偿标准3.54万元/亩,补偿金额1291.2539万元。(其中坡底村集体土地6.9465亩,补偿金额24.5905万元;一组土地63.6540亩,补偿金额225.3352万元;二组土地19...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一、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哪里办理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到哪里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就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如何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资格?
    1是不是谁都可以申请自建房? 肯定是不对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你是没有宅基地,是没办法申请用地建房。所以盖自建房的首要条件就是农村户口。 还有就是对于农村户口的居民来说,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申请自建房有哪些程序? 主要流程是:农民提出申请——村组织张榜公示——国土资源管理所实地初审——镇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批——国土资源所实地批放宅基...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现在您购买商品房一般是用于居住、出租或者是投资倒卖赚取差价。但是,商品房由于是不动产,价值高,要购买的话也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一旦发生差错就会给房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中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那这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会有影响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商品房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吗? 商品房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您都知道,土地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有接触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也有一些人不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以及里面都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找到一篇范文,您在制定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时借鉴一下下面的范文。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