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设备

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前置审批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分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日后就在这个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当然,经营范围也是允许更改的,详细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相关内容: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


·业主家中被盗 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过失,尽到了管理、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就不应承担案外人犯罪行为所致的损害结果的民事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物业...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试用期解除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试用期期间员工的注意事项 1、试用期解除的时限 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负有法定的举证义务,即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单位未能举证,其主张就不能被法院所支...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
    公司融资上市流程以及需要的时间、费用 一、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 用...


·注册公司非实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注册公司非实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是一个集体,免不了需要一些规矩才能更好成方圆,对于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怎样去制定,又有着什么意义,什么优点,不仅仅作为公司管理层需要去了解,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了解它践行它,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


·分公司能签订质押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订质押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订抵押合同的。分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固定资产做抵押物,和银行等金融部门签订抵押合同。作为银行,应该在签合同之前,考核分公司的偿还能力及信用情况,为了避免违约,最好和总公司签订。分公司也可以签订抵押合同,但考虑到合同履行能力和还款能力,最好总公司签订合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怎么注册,外贸公司注册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联系越来越密切,联系方式也多种多样。其中,外贸公司在加强国家与国家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那么,外贸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现在,由为您解答。 一、外贸公司含义 外贸公司(Foreign Trading Company)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1、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2、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中小公司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1、如果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5%,这个可以用来合理避税;2、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入驻税收洼地,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以合理避税;3、企业的员工薪资方面,可以部分薪资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也可以采取雇佣员工的形式,降低企业人力成本以及社保;二、公司偷税漏税行为责任人怎么处罚?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