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范围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离婚怎么分割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综上所述,夫妻离婚,除了要分割家庭财产外,还应当处置家庭债务,将个人及共同债务区分开。个人债务范围包括婚前形成的个人欠债,婚姻存续期内超过家庭实际生活支出个人名义欠债等。对于个人债务,应当还是个人用其财产偿还。



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和改革,使公司以及企业繁荣发展,公司注册数量越来越多,这也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活跃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公司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债务的清偿是怎样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根据国家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不用占据相应的股份的,只是需要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参与相关事务的会议和决定就可以。那么,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债务还需要法人承担吗?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法人在没有股份时是不用承担相应的债务的。 一、公司法人不占股份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


·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将由其继承人如妻子、子女、父母等继承。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人——公司股东,他们的财产除了个人所有的不动产、银行存款、汽车等财产外,还存在公司的股权,那么,公司股东的股权如何继承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下面,由的我们来解答一下。 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 遗赠是...


·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
    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之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履行债务。那么,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条款,该怎么计算提前还款利息呢?这在借贷关系中其实属于很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债吗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追讨欠款的办法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在生活中因为债务纠纷而导致导致了导致官司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掌握一些讨要欠款的途径可以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接下来我们将在文中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


·若买方已抵押贷款该如何处理
    对于没能够挤入“拼爹”一族的工薪阶层来说,能够全款买套房子是个比较难实现的一个目标,所以,一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买套二手房,只能凑钱先付了房子的首付,剩余的房款直接借助于银行的力量,那么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就成了贷款一族迫切想要知道的法律知识,而对于已经通过贷款拥有一套房屋的人来说,可能希望通过房产投资获取收益,那么若买方已抵押贷款又想继续贷款购买二手房是该如何处理呢?以下会为您详细讲诉:一、二手...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网上贷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注意不需要缴纳押金 网上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有着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纵使不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也需要审查贷款人的信贷记录、收入情形、工作或经营状况等信息,并且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定。正规的贷款机构在放贷前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进入贷款周期后按期还款。 2、肯定要选择正规的贷款机构 网上贷款尤其如此。虽然名为小额,但也是贷款,全部的贷款,不管是银行...


·国际债务是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指的就是外债,一国的居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之内要求对非居民承担的以给付但是其尚未偿还的债务进行偿还,其中包含借款的本金以及约定归还的利息。到了日期但是没有归还的国际债务,企业一般可以采取4种方式进行追讨:1: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依赖双方对彼此的信任进行协商,解决问题;2:公司可以专业的律师或者是信用管理的机构进行追偿;3:申请仲裁,依靠法律的力量,做出有强制性的规定;4:提起诉讼...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 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中,会有保证人的情况存在,设置保证期间也能很好的维护保证人的利益。那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 ?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