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受伤害职工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6.属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7.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包括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有效证明;


8.由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身份的有效证明;


9.按法律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0、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进行单位工伤申请的时候,需要准备相关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资料。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作为赔偿的,所以工伤鉴定的资料和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等都十分重要。是申请职工工伤待遇最为直接有效的证据资料。




相关内容: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今天,我们给你答案。 不是的,骨折工伤鉴定也是要区分部位、伤情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等等条件,所以鉴定结论也是不同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8八...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享有哪些待遇 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应对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要与劳动者订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制度,但个别劳动者,特别是在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当中,可能出现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法律条款及风险 1、法律条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一、工地高空坠物危害有哪些?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没有什么作用,不建议大家报警。遇到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 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都应索赔 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是技术行为,当然变更就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有增也有减。 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但工程变更不...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规程》(DBJ 04/T289-2011)是2012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西省地方推荐性标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实施4年来,对规范省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完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 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且一旦发生事...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在施工完成后发现质量有问题,造成的人力和财力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质量不达标的工程甚至有可能出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在处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说某些黑心老板非法招用童工。这里,需要对童工和未成年工做出一个区分。其中,我国是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却禁止招录童工。那么这里的童工规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