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二、申请材料
1、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申请报告(详述要求减资的理由、减资的金额);
2、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无经济纠纷,也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承诺函3、县(市)区外经贸局或主管部门的转报文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正本);
5、合同、章程修正案;
6、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7、批准证书(原件)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
8、通知债权人证明;
9、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载公司减资公告的有关证明;
10、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海关出具的因减资后原投资总额内进口的免税设备补税后的证明
1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注:第8项及以后文件待第一次刊登公告之日起45天后办理正式减资审批手续时提供。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到我局对外办事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投资服务窗口受理。
(1)申请事项清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在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内容通知书》(情况较复杂的,在2天内出具《补正内容告知书》);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申请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与决定:由投资服务处审查初步同意后,公司应在省级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三次;三个月后公司应将报纸公告及复印件交到窗口,由投资服务处审批决定。
4、领件:申请事项办结后到发件窗口领件。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责任窗口:投资服务窗口。
六、审批收费:根据省物价委(1992)价费字401号文,批准证书收费10元。
七、审批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法发第36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程序》的通知。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上述内容就是我们总结得出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综上可知,企业在办理减资前,需要确认是否符合减资条件,确认后再开始准备申请材料进入办理程序,办理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外资减资的流程同样是需要先进行申请后才能进程能够受理的。这就是我们为您进行的解答。




相关内容:

·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企业的名义进行的。不过,既然其本质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必然就存在一定的漏洞。而且,我国司法机关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常用的一些手段其实已经总结出了一定的规律。如果您能够及时了解的话也不至于上当受骗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企业行业常见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


·公司法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法以及公司法没有权利大小的比较,效力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不能违法其规定。只是两法律适用的方面不同,合同法规定只是调整合同事由的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事由的规定,两者适用面不相同。二、合同法的原则是什么?(一)平等、自愿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


·企业融资的资金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资金用途是什么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存在这样一种困惑,既然企业融资是让企业负债的一种行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企业自身的经营也是游刃有余的,既然是这样那么可能有些企业家还是要向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对融资或来资金的用途,我们将在行为中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企业融资的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企业融资的资金用途是什么? 用于融资发起人认为的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类似于风险的投资 二、企业融资管理到底是...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公司似乎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经常可以听到某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1、要注意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问题,此外你要公司做账做好点...


·公司一般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方式有几种?(1)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2)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企业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是当代经济的承载体,是推动社会会持续有利向前发展的助推剂。继而我国也出台了规范公司管理的相关法律。那么应该注意公司法的哪些事项呢?违反公司法的主要法律责任有哪些?下面将给您对其进行详细的解读。 《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分布在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等条文中,《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1、法人这两个字有两种可能:公司法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如果这里的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他只是在需要签字或有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而已。2、董事长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身份应该是股东;而...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什么? 法人的概念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等。简单来说,企业法人就是企业。当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动时,需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那么企业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企业法人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的约定的期限缴资。约定的期限应该合理合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根据最新2013年3月1日政策,无论1个或者多个股东,都可以选择在首期出资0万(即不出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