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内部有设立一个股东会,监护会还有一个董事会,股东会属于常设的机构。那么关于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解散,公司的合并,增资减资等都是属于重大的事项,对于这样的事项要通过股东会决议才行。 一、公司法重大事项决议 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表决 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程序?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按设立方式划分,有封闭型基金、开放型基金;有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投资对象划分,有股票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权基金、房...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人进行变更的情况,伴随法人变更可能会出现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以及人事等变动。公司法人进行变更时需要发布变更情况说明,那么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应该包含哪些主要内容的说明?下面就请您跟随本站的我们来详细看一下。 一、公司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么写? 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声明 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经北京市工商局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相关内容拓展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吗? 一、公司给个人转佣金要开票的规定依据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
·旗下公司和分公司区别 区别:1、范围不同。旗下公司既可以是子公司,也可以是分公司;子公司则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级别不同。旗下公司是一级公司的直接下级,控制着二级公司的经营、人事等所有权力;而子公司仅仅是控股关系,并非直接下级,也不能随意干涉子公司的经营和人事任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公司法对分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必须要向有关的机关申请登记,还要领取营业的执照才可以,应当注意的是分公司是没办法独立承担责任的,所有的责任应当由母公司承担,关于公司法对分公司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清楚,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公司法对分公司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什么标准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才立案?(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四)...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既能退伙也能入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呢?本文就梳理了关于合伙企业的退伙的类型,希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能够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
·公司因为事假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因为事假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需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规定事假员工可以辞退,公司才能辞退请事假的员工,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龄年限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本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一年以下,且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