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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办理保险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所需材料如下:

1.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人员减少表

3.养老保险手册

4.身份证复印件

5.保险转移单

6.缴费凭证

如果找到新单位,还需要劳动合同。拿着以上材料去社保局即可办理。

社 会 保 险 办 理 流 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养老保险办理的需要自己准备有关的资料,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资格,因为国家的有关部门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中需要进行程序上的审核,所以自己要遵循有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合理的处置有关的问题,从而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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