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哪办理房产证更名2023 一般到哪办理房产证更名房产证过户需买家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二、房产交易及过户的相关手续: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
·一、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 一、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但也需分情况区别看待。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怎样的 厂房的拆迁标准是和普通的房屋的拆迁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我们在进行拆迁的时候,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进行补偿,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各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在江苏拆迁厂房的时候,都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 江苏省拆迁厂房标准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 近年来,有关房屋质量的纠纷频频发生,而作为买受人,购买房屋是为了生活使用,但如果因为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居住,这对于买受人而言是非常严重的损失。那么,买受人应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
·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购房者们注意了,买房前一定仔细、谨慎,不要等到后悔了再想着退房,因为购房者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无责任的退房。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若你不是很了解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退房要求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
·买卖房子中介费用标准是什么? 买卖房子中介费用标准是什么?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二、买卖房子时中介的作用是什么?1、房屋中介的地位和作用是通过...
·使用权房其实也就是公房,这可以说是我国历史的产物了,虽然现在 使用权房其实也就是公房,这可以说是我国历史的产物了,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新的使用权房出现,但各地存在的使用权房还是不少。那对于这样的房产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呢?可能很多人都有疑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使用权房是否可以进行转让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总价。 2、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先付一定比例该房屋的首付款,过户时买方再付清余款。为防止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3、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由买方一次性付清房款。 4、买方申请房屋...
·有房产欠债不还判刑吗 有房产欠债不还判刑吗 一、房产与欠债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外来户口没有资格购买北京农村房屋。具体内容,由的我们为您介绍北京农村房屋买卖。 首先要确保购买者是本村户口,而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因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占用的,且一家只一块宅基地,签订协议--村委会确认,现在全国大部分农...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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