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评估?

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时,离婚是肯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当然在财产进行分割之前一定会弄清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评估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如何评估?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离婚时房屋评估怎样收费

1、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收评估费。

3、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4、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销售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销售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销售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2.5%

501-2000万元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万元 1%

10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代理的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销售价格总额的2.8%。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因为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发生变化,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在婚后产生的部分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评估是按照房产的总价值进行评估的,其次我们在这边需要提醒您,如果房子是唯一的住房,那么法院绝对不会采取出售或者拍卖的方式,因为需要满足当事人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相关内容: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
    租房是很多没钱买房而需要房子居住的人首选,因为房价只增不跌,导致越来越多的工薪族开始租房。在这种形势下,国家为了保护租户的权益,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但是这却让许多以租房为收入来源的人因为租售同权不敢出租自己的房屋,怕自己会有所损失。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开这个误解。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同时还要附带诸多的条件...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 对于租房者来说: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


·一、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二房东欠房租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一定的处理,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


·承租人因租房签二十年合同毁约会赔偿吗?
     一、承租人因租房签二十年合同毁约会赔偿吗? 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就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1、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2、租房合同违约金...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一、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


·房屋买卖协议书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 户,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


·一、离婚房屋竞价后拿不出钱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一、离婚房屋竞价后拿不出钱的相关依据是什么?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双方在价值与所有权均有争执的情况下,往往采取竟标的方式进行分割,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得,而以出价的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补偿款。该方法并不使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般在一方应标出价后另一方不愿意继续出价的情况下就结束。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在竟标结束前你出价更高而法院不接受,否则,上诉也很难得到支持。(一)双方均主张房...


·天津买房政策是什么
    每个地方的都有自己独特的买卖房子政策,但是却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政策,当然在天津,也会有天津地区自己的买房政策,不太了解或者不关注这些政策的朋友们,如果将要买房,或者马上就要买房,我们在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份天津买房政策,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差别化住...


·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一、网签后房东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网签后不能抵押。因为无论网签还是抵押都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系统里面网签备案了的暂时无法办理其它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


·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
    有的人攒了一辈子钱就想买个踏实房住,但有时候往往事与愿违。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情形很多,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房屋买卖纠纷都包括哪些呢?如果购房者遭遇类似情形,该如何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1、商品房预售纠纷。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