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


一、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需补办哪些手续?


1、先去工商补办营业执照;


2、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首先应看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章程是各股东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意思自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尊重。但在章程未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未作规定。


3、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征,继承权所继承的只能是股份财产权部分,对于股东资格可以比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处理,即继承人是否取得股东身份,应由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身份,其必须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股东,此时股东资格取得并非继承取得,而是加入取得,是基于股东之间达成的新合意。


4、一旦取得股东资格,公司必须将其股东姓名、住所及继承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进行工商登记。总之,家属并不能基于继承这一事实法律行为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如果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话,家属才能取得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公司法人代表去世首先应去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如有对应继承人的话还需召开股东大会商定其继承人的法律身份。我国对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是有很严格的要求的,其中包括公司员工数量、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和股份发行等等。




相关内容: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外贸公司其实和普通公司一样,都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只不过和普通的企业有区别的是外贸公司所经营的地域范围不一样,一般的公司只能在国内做相关的贸易而外贸公司不一样,它可以和国外的其他公司做贸易,从而赚的更多的资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外贸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知识。 外贸公司注册流程 1、核名 工商局窗口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确认名字能过后一般3-5天可领取核名通知书。...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1.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2.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3.有书面合伙协议;4.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5.有合伙企业的名称;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7.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


·分公司有没有权利对外签合同
    分公司有没有权利对外签合同?分公司有权力对外签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四百七十二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分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独自营业,具有独自缔约能力。二是分公司民事责...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 当注册一个人的有限公司,一部分事情都需要对公司进行宣布或是表明等其他的情况时,就会需要股东来写决定,当然股东决定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该怎么写吗?接下来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公司股东决定的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 (l)成...


·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企业如果想要进行裁员,这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裁员,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违法裁员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第5条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除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


·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公司法人,不少人觉得公司法人和一般的自然人一样,会有很多社会关系,其实公司法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法人的定义、分类以及法人的成立和消灭等等的问题,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 一、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 公司法人不会有婚姻关系,也离不了婚。法人不是人,只有人才有婚姻关系或法定程序...


·公司企业干股是什么意思?
    公司企业干股是什么意思?干股是股份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一般用作公司发起人的酬劳; 有时也用于赠送职工或拉拢某些有势力的人。赠送干股应经董事会同意,因它涉及股东权益,造成股东权益的减少。如果所赠干股是超过公司实收资本所出,就会形成掺水股,使股价减少和每股收益减少。若以公司留成收益转作干股,等于是把对股东负债的留成收益转成公司资产,使每股权益降低,也会影响股票的市场价值。总之,赠送干股对股东有极大的不...


·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
    一,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


·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隐名股东的退股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这即为隐名股东。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隐名股东,但是在司法界都倾向于承认隐名股东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已进行实际出资并且有相关的内部协议约定股权比例或者权利义务,一般都被认定为该公司的隐名股东。当然对于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可主要分两种...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内部机构可以灵活设置,不需要发布公告和公布账目。有限公司的规模和筹措资金比较小,我国法律对有限公司的人数是有规定的,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公司,以人的聚集形成资本聚集,因此它的决策以投资人共同决策为主。如果股东太多就不利于公司决策,失去有限公司的决...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
    公司法对董事会人数规定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法律分别对有限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否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是有效的,欠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公司章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欠条的主体是公司的话,最好要有公司的公章,但如果只有法人的签名也可以视为公司的行为,公司要承担债务的责任,欠条是有效的。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