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几年才可以2年。购房条件:1.购房者必须已婚。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在上海买房,针对本地和外地的人有不同的规定,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社保必须要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买房。距离“沪九条”房产调控新政发布实施还不到一个月,近日网上便有消息称,3月25日当天或之后签约的合同,社保或个税不用连续了,只要在过去63个月里累计缴满60个月即可买房,即时执行。这一消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各大论坛迅速传播开来。对于这一传言及少数媒体关于“上海住房限购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累计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报道,上海市住建委通过原房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房可圆”于4月21日发布消息称:“市住房建委重申,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据相关的报道,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社保或个税的缴纳年限, 在操作环节有所微调,“63个月里面缴足60个月就可以,等于可以给你3个月的补缴的机会。”记者了解到,目前除杨浦外,虹口、闵行、徐汇、静安等区,也进行了这样的调整。同样在上述电视台报道中,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相关调整的通知。该台记者随后拨打了962269房地产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说你跳槽换工作等,所以现在是查你购房之前连续63个月里,满60个月正常缴纳,但具体如何操作,还是要以现场交易中心确认的为准。上海于3月2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明确指出: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此前,“沪九条”新政最引人争议的一点就是如果因换工作等导致的社保中断该如何界定。业内人士指出,从实际情况看,出于个人发展需求,一些年轻人往往不能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工作单位的变动则带来个税、社保缴存的不连续。而之前由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定义不清,上海各房产交易中心都按最严格的要求执行,即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断了就限购。综上所述,上海市在我国也是比较发达的城市,所以很多人也想在上海买房,但是外地人想在上海买房是需要满足当地规定的条件的,当然社保是需要购买的,一般是要购买两年的社保才能在上海买房,在上海房产交易中都是严格执行的。



相关内容: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有房产证没他项权证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有房产证没有他项权证可以吗?没房产证可以办理他项权证吗?这些问题是我们老百姓买房子面临的比较大的问题,而且往往也是容易疏忽,往往很多...


·房子是公证好还是遗嘱好?
    房子是公证好还是遗嘱好?涉及到房产过户,遗嘱公证是有最强的法律的效力的,做遗嘱公证更好。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给孩子买房是共同财产吗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一、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真假房产证应该如何区分?
    真假房产证应该如何区分? 现在购房陷阱五花八门:有的买房遭烂尾,有的入住十多年拿不到房产证,有的拿到房产证却发现是假的,还有的买房被坑很多钱……所以花了钱也不见得房子就归你了。很多人错把房产证当成不动产证,其实二者有差别,计划买房的人需要了解这些。 之前就有爆出过“中介伪造房产证炒房获利百万”的新闻,所以购房者欣喜若狂拿到的房产证不一定是真品,检验真假就很有必要了。现在假办房产证很方便,行业人...


·房子一直都是大家谈论较多的话题,买房子的目的不同,有的是投资
    房子一直都是您谈论较多的话题,买房子的目的不同,有的是投资买房,有的是结婚买房,有的在结婚前买房,有的在结婚后买房。如果是婚后贷款买房就涉及到共同还款的问题,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已经做了规定,防止因贷款买房而引发的矛盾,但是新婚姻法究竟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


·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常常会因为卖方刻意隐瞒一些房屋的缺陷或是一些影响房屋价值的事情出现纠纷,当然在新房买卖中同样也会因为开发商的肆意吹捧使得实物与规划图存在较大的出入而发生纠纷。当然房屋买卖中出现的纠纷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的纠纷处理的办法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讲一讲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处理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 一、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在房屋没有...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呢?此外,对购房者而言,最“悲剧”的就是,刚买完房,房屋就降价了。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自然是想解除购房合同的,那房屋降价应该怎么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 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一、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在商品房买卖中,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 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 3、须有欺诈故意; 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正当陈述。 目...


·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
    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如何解决这样的纠纷?一、房东不退押金报警有用吗可以报警,让警察调解,如果是房子本身安全保障不好导致被盗房东是有赔偿责任的,因此退租是合理的,房东要退押金。还是先调解协商了。报警是有一定作用的。押金未退,不代表租赁合同还有效,即使你们之间的押金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定金未归还,也不代表主合同即租赁仍继续有效,这是我国《民法典》有规定的,主合同决定从合同,从合同不能决定主合同,稍...


·房本抵押登记去哪里办2023
    房产抵押在哪里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