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者被判刑就开除公职吗?

一、劳动者被判刑就开除公职吗?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受处分人员计算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原国有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工龄计算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投保年限。2、被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或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3、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被判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判刑前的工龄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判刑服刑不计算工龄(未离开工作岗位照发工资者除外)。二、开除公职的详细程序:1、单位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开除公职。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具体开除公职手续。3、将被开除公职人员的档案及时转移到相关的劳动或人才市场。公职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的职位,开除公职则属于行政处分中最严厉的处分,指开除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队伍,此后将永远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我国的公职人员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法律的规范,因为公职人员也是会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和国家的形象,所以公职人员在工作和日常中都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如果公职人员作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并被司法部门处罚后,也是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并终生不可以录用公务员。



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缓刑,不能保留公职。 2、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 人民共和 国监察部 第18号令颁布、9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
    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企业为了适应现代化的经营法则,会对企业进行改制。企业改制后,遗留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留守员工的工资和具体负责的工作,就是比较重要的,需要处理的一部分。留守员工是企业原来的老员工,对企业的整体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我们将为你梳理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的相关资料。 国有企业改制留守人员工资由谁来决定? 由公司决定,但是...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知道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应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之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


·公司多久不发工资才算拖欠工资
    只要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支付员工工资,那么拖欠工资就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调解,如果投诉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于2015年...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


·公积金基数5000工资是多少
    公积金基数5000,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来缴存(包括奖金补贴等等)。缴存比例:单位个人都各缴存8%,也就是说是个人承担8%,单位补贴8%。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缴交基数原则上一年变一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注: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分别与月平均工资总额相乘,其积相加。)月缴存额随工资总...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将劳动者解雇了的话,那么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如...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
    退休人员误工费依据具体有哪些如果受害人已退休但还在工作仍然按照造成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