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长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长临高速简介长临高速是我省南部又一条东西向交通大动脉,是国家高速G22(青兰高速公路)中重要的一段,同时也是山西省规划的高速公路网“三纵十二横十二环”公路主骨架中第十横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是长治市屯留县的崔邵村,终点是临汾市襄汾县的南辛店,经过两市(长治市、临汾市)、六县(屯留县李高乡、长子县鲍店镇、屯留县丰宜镇、临汾市安泽县良马乡、安泽县城、府城镇、古县旧县镇、洪洞县曲亭镇),一区(临汾市尧都区、县底镇),高速东接
G22青兰高速公路长邯高速段,西接 G22青兰高速公路临吉高速段,全线长
166.234公里。起点位于长治市屯留县,与太长、长邯高速公路相接,终点到达临汾市襄汾县,与大运、临吉高速公路相连。征地标准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计算的,征地标准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正常情况下,征地标准是需要让被征地人的生活水平高于被征地之前的生活水平,如果低于之前的生活质量,那么当地政府需要调整一下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内容: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 二、异地协议离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是真还是假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是真还是假?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商铺是有土地证的。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必须5证齐全,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铺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产权年限40年。但是不是必须有,房产证才是必须有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争议点又在哪里? (一)物权说 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土...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一、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流程是:需要携带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等待通知结果即可。 二、其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没有。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2、《土地管理法》1)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1、农村宅基地不管有没有确权都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


·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标准
    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标准鉴于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因此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的补偿范围以及补偿的金额都是需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的。当然,土地征用补偿都是各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制定的,因此各地区的征地补偿的范围都是差不多的,只是征地补偿各种类的金额可能会有一定的不同。 一、鲁商国际社区征地补偿标准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土地被征用前3...


·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需要资金周转来工厂,开公司等活动。但金钱的主要来源是通过银行贷款或抵押的方式来获得的,有的人手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相关服务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为您详细解答。 所谓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一、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


·重庆临时土地使用证策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单纯的看国土面积的话,当然您会觉得实际上也是属于一个土地大国了。但同时,因为众多的人口所以我国的公民人均土地占有面积可以说非常的有限,因此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和管理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其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是属于临时用地。那么,重庆临时土地使用证策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临时土地使用证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临时土地使用权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