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法人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订?

一、法人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订?法人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所以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公司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具体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在法律约束的时候是被称为是类似于公民的法人的,而法人日常的工作是和老百姓不一样也就不能劳动合同这样的文书来限制公司的日常活动的,就算是法人要签订合同也必须是按照公司之间完全相同的地位来互相协商签订的。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上工资一栏薪酬协议的依据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上工资一栏薪酬协议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工资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工资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注意什么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


·劳动者的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都有三倍薪资,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其上班,没有正常休假的话,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是要给劳动者发给三倍薪资的,那么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定假日工资怎么算 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清明、中秋、端午、劳动节各1天、春节、国庆节各3天,共计11天。 《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是什么保险?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是什么保险? 工伤认定并不是保险范围。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们经常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这种概率非常小,而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就非常容易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之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一般工人是根本承担不起这种经济的压力,就需要工商赔付,那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简介: 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日被派遣至美国B中国公司驻北京办事处。2009年2月15日,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某再续签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二条的第三款约定:“乙方(劳动者)同意,用工单位或甲方(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或经营需要而对其工作内容、工作岗...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钢结构工程的大量增加,使得纠纷就增多,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规范来规范工程、规范施工的行为,以此多一个考量。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一个相对权威的规范,让钢结构工程的从业者有了考量、参照的基础。但因为法律规范的严谨性、原则性,要了解到法律的各条款的意义才能更好的适用。以下,我们为您讲解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主要内容。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
    童工监护人承诺书范本的法律效力?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雇佣童工,所以无论监护人是否同意,都不得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


·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外派的方式想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予以辞退的合理的方式,仅仅包括有几种包括预告性的辞退。 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租房问题。租房规则繁多,花样各异,在租房前一定要做好相关准备,以防上当受骗。那么,租房子交定金交多少比较合适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看房子的时候房东都会要求我们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先把房子给定下来。恐怕在返回来看房子的时候房东会把房子租出去。从而失去房源,还得重新搜索房源。 一、 租房交多少定金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