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日前征地现象普遍频繁,在对于征地后的补偿,往往出现分歧,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就出现纠纷,而对于新政策,出现的纠纷就会更加大。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临沂市新出台的政策到底有什么改变呢?又有哪些是需要读者们关注的呢?为您解答。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政策

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自8月1日起,《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共涉及征地23类补偿新标准,其中住宅楼补偿标准800-1200元/平方米,苗木补偿标准6000-10000元/亩。

今年5月14日,临沂专门召开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0余人对调整全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听证,并围绕房屋补偿和苗木补偿标准展开激烈讨论。

在《通知》中,市民关注的房屋补偿被分为9种类别,征地补偿标准被分为最低的看护房150-200元/平方米,到最高的办公营业楼900-1300元/平方米九个档次。

听证会上,在拟下调的水井补偿标准中,下管井补偿标准下调幅度最大,曾计划由原补偿标准350元-450元/米,调整为60元-120元/米,引发听证代表激烈讨论。在最终施行的《通知》中,下管井最终补偿标准确定为200-450元/米。《通知》还对乔木、灌木、果蔬、金银花、桑园、花椒和香椿及苗圃等不同品类,并按照生长年限及胸径等规格,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补偿规定。

此外,《通知》还对三类事项做出说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按照《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补偿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或者对具体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政府已发布拟征地公告,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部分)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顶屋650-850元/平方米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4、住宅楼指二层及以上房屋。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500-650元/平方米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400-500元/平方米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320-400元/平方米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250-350元/平方米

住宅楼 800-1200元/平方米

办公营业楼 900-1300元/平方米

简易板房 200-250元/平方米

看护房 150-200元/平方米

青苗粮食作物小麦、玉米 1200元/亩,不含大棚蔬菜,大棚蔬菜可按市场价格评估。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水稻 1500元/亩,其他粮食参照小麦玉米水

稻标准经济作物 1500-3000元/亩蔬菜类 2000-3000元/亩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介绍,其中不难发现对于很多种不同用地都存在着征地标准的改变,新标准中还有一些地面附着物是同样要进行补偿的,对于耕地和房屋用地也是不同的补偿,而在耕地中还种植农作物的,又会有着额外的补偿。
相关内容: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2023
    拘役关在什么地方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资金确定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融资,房地产企业随着自身快速的发展,受到资金制约的时候,就会选择融资,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是有限制要求的,并且出台了也出台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以融资为名义的诈骗行为存在,但是具体有哪些政策,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 房地产业的增长...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


·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
    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什么 拍卖土地其实在高端市场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别墅都是采用拍卖的形式来出售,生活中不少人想要使用拍卖的方式来出售自己的房产使用权,不过房产使用权拍卖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不满足条件的话是无法进行拍卖的。那拍卖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呢? 房产使用权拍卖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不得拍卖: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书的包括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是没有任何土地所有权的,我们队土地进行买卖、出让、转让针对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我们一起来探讨的问题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最高是多少?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国有土地概念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农村。1.协商。争议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事实求是、互谅互让、公正合理、自觉自愿”...


·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确定,就是指相关的国家单位对国家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进行确定的行为,那么,确定的形式包括哪些呢,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内容有哪些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


·政府征地必须要有哪些征收文件?
    政府征地必须要有哪些征收文件?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需要有一个文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的农民,这个文件是提前预告的作用,被称为征地告知书,也叫“拟征地公告”。关于这个文件,如果被征收人不满意可以要求听证,确有必要的,相关部门应当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听证。2. 征收土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制定“一书四方案”。所谓“一书四方案”,分别指的是建设项目用地...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政府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以保证农民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然而农民的收入是由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以及工资性收入等组成的,那么,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一、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帐补贴、出售财物收入等。离退休金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2023年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一、杭州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征地区片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内容都有哪些? 建设用地容积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相当的陌生,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这是他们开发房产获得利益的计量标准之一,建设用地容积率越高其所能建造的房屋越多利润也就越高。但是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也不是无限制的,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才行,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1、在公积金缴纳地提交申请,并提供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购房(销售)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卡;2、公积金窗口人员进行资料审核;3、审核通过后备案自己的银行卡,等待公积金到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