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是指什么,有哪些标准?

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我们应当明白这些伤亡不仅带来了财产损失,对受害者家属精神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既然有物质赔偿,自然也少不了精神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是指什么,有哪些标准,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概念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各省市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规定

(一)安徽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三)福建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五条 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四)江苏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五)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六)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七)陕西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当事人精神抚慰的,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

(八)云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九)河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上文中我们首先介绍了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的概念,让各位做个基本的了解,其次概括的描述了赔偿标准,最后阐述了几个省的具体标准。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对应的标准也有所改变,我们介绍的只是基本,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
    交通事故门牙掉两个伤残鉴定为几级? 掉落两颗门牙属于轻伤二级。 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再作判断。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
    车祸人伤出院后护理费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准备证据,结合证据情况计算相关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等,但正是因为伤残鉴定结果的重要性,因此允许当事人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那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1、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也要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逃避推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呢?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哪些费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一般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
    离婚问题时社会上需要及时去解决的家庭问题,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过程中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需要夫妻双方解决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抚养费需要按时支付,无业人员就遇到很大的麻烦,那失业后怎么交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失业后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 (一)确定定金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金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能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房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二)签约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交通事故出院后的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这也是由于不少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定所导致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摊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是如何确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


·一、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


·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调查财产情况需要交费吗
    申请法院诉前保全调查财产情况需要交费吗?申请法院诉前保全需要交费,民事当事人申请法院取证是不收取费用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