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是指什么,有哪些标准?
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我们应当明白这些伤亡不仅带来了财产损失,对受害者家属精神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既然有物质赔偿,自然也少不了精神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是指什么,有哪些标准,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概念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利益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各省市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规定
(一)安徽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二)山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
(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
(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
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
(三)福建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五条 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严重侵权行为、特别严重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元—1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10000元—5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特别严重侵权行为的精神损害赔偿在50000元—100000元之间酌情判定。
(四)江苏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院、公安厅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五)北京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25、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6、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的,应予支持。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死者的近亲属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其他近亲属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27、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六)四川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同时,由于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本身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时还应当区别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两种不同情况而定。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县(区、市),平均生活费标准,应以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早均生活水平为准,不应区分城市和农村。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与残疾赔偿金系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权人因侵权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严重后果的,除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外,还应当依法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3、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由审判人员按照《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种因素综合确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4、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的规定。
5、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上述最高限额50000元规定的限制,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
6、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二个或二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7、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8、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七)陕西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审判委员会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致人死亡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致人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过20000元;
因民事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抚慰金可分为四个等级:一级15000至20000元,二级10000至15000元,三级5000至10000元,四级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规定的最高限额内仍不足以给当事人精神抚慰的,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围内决定赔偿数额。
(八)云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14、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九)河南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条侵害自然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称为死亡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致残的,称为残疾抚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权,死亡抚慰金参照在5000元一10万元之间酌定。
上文中我们首先介绍了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的概念,让各位做个基本的了解,其次概括的描述了赔偿标准,最后阐述了几个省的具体标准。因为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对应的标准也有所改变,我们介绍的只是基本,希望对各位有帮助。
相关内容:
·交强险里面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第八条在中华人
交强险里面误工费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赔吗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使保险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以及保险对象的损失程度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为确定残疾程度,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费用。二、伤残鉴定费的标准残疾鉴定费的补偿金额是残疾鉴定机构收取多少,那么保险公司就赔偿多少。但是,鉴定机构必须属于合法的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评估费用,赔偿时需要保留评估费用账...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精神赔偿的原则是什么?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2、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就是平衡原...
·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实此时可以申请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不过这个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是怎么操作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而且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对社会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巨大损失,因此,我国相关法律对醉酒驾驶行为制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吊销醉驾人的驾驶执照,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对醉驾人给予惩罚,另一方面限制其驾驶行为,防止造成新的社会危害,那么,醉驾驾照五年不能考吗?
一、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
·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一方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肇事者赔偿时,很多肇事者为了防止受害者索要高额赔偿,往往就会要求对受害者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您知道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吗?我们下面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一、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一、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比较多,比较繁杂。因此,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买方承担总费用的50%。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队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作出复核决定交警队的上一级交警队申诉。如果对于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油罐车肇事逃逸的法律依据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造事逃逸的构成要素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证据材料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平均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一般而言,交警都是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继而确定责任分配。那么,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法官可以运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分配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应当在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的过...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其中有违约金需要交吗?
一、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其中有违约金需要交吗?一般不需要。具体规定如下: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