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公司征迁管理,提高征地拆迁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高等级建设指挥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为基础,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我公司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征地拆迁工作分类。第二条,根据征地拆迁工作特点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分:
①项目建设施设用地:项目施工图设计需要的永久性占地;
②项目建设补充用地:项目建设中设计变更、地质灾害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需增加用地;
③建设用地验收移交:项目建设用地验收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④线外拆迁项目:项目征地红线以外的拆迁项目;
⑤征地拆迁资金台账:项目与区县指挥部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台账;
⑥征地拆迁资金拨付:项目与区县指挥部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的拨付。
三、征地拆迁项目的立项。第三条,征地拆迁项目按相应政策、指导文件、有效程序完善立项。
①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立项: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数量:以审核的施工图设计1/500征地红线地形图,委托勘界公司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确定的数量为准;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价格:按集团与区县签订的《建设用地协议》中包干价格执行(如果补偿政策发生变化,以相关有效法定文件为准);
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立项: 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数量:以审核的施工图设计1/500征地红线地形图,委托勘界公司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确定的数量;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价格:委托与区县指挥部共同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出具的《国有土地补偿评估报告》确定的补偿价格为准;
③线外拆迁项目的立项:以公司确定线外拆迁项目的有效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测设单位完善设计测设及补偿费用预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补偿费用。第四条 征迁项目立项 由经办部门、工程部、财务部、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共同审批;其它较大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上第五条征迁项目立项程序如下: 经办部门按征迁立项的成因及必然性,对所涉及的征迁立项项目的费用、规模等相关依据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费用确定后,按《有限公司征迁项目立项会签表》审核立项;
(1)申报:经办部门须填写《有限公司征迁项目立项会签表》(详见附件1),随同初稿及内部审批有关资料、附件等,按程序进行审核。
(2)审核:对送审的项目,经工程部、财务部、公司相关领导共同审定,由经办部门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后再完善征迁项目立项审核。
(3)批复(通知):完成审核的征迁项目按批复或通知完善签发程序。
(4)编号、建档:签发完成的征迁项目批复(通知)由经办部门标号、存档。
(5)批准及下发:批复或通知完善签发后,由经办部门负责下发。
四、征地拆迁资金台账及支付。第六条,为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确保征地拆迁资金的安全,提高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规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台账及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管理。
①征地拆迁资金台账;我部和区县指挥部设立统一征地拆迁资金台账,有效的掌握征迁资金的投入、使用、拨付情况,提高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
②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管理; 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原则;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原则“总额不突破,资金不沉淀,根据补偿需求,按进度分期拨付”;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程序;区县指挥部向我部提交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的书面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资料,征地拆迁管理是一个很难的工作,如何提高征地拆迁管理水平,是值得每一个拆迁单位认真思考的问题,只有认真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上,才能做到依法、有序、快速的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相关内容: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2017年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


·居民私建房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居民私建房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章——国土管理所——片区负责人员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国土管理所——县国土房管局——国土管理所——建房户。2、农房审批,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用地的资格和用地标准,在新村居民点之外,原则上只能利用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建房,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居民点之内,农村居民宅基地控制标准每人20至30...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国外征地补偿方式的异同 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给予征收土地所有者或者是使用者经济补偿是各国通用的做法。经济补偿具体是多少也会根据国情来制定。过高的经济补偿将不利于投资回报,过低的经济补偿也不会不利于征收工作的展开。所以征收补偿政策的制定就会牵扯到多种因素。那么国外征地补偿方式指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土地征用补偿项目 1.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 关于土地征用补偿项...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发展经济,修建工程需要向当地征地,征地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会给被征地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国家各地区经济环境不同,具体的补偿费用由各地区县市制定。那么,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湛江市土地有五类、六类、七类土地三种:五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南街道、城北街道、罗州街道。补偿标准...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一部分的土地,同时给予土地被征收的农民一定的补偿。河南作为我国其中一个省份,它的征地补偿标准也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关注。那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一、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宅基地使用...


·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
    一、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海安县因公共利益、城乡建设需要,故征用土地。一提到征用土地,我们就会联想到补偿问题。政府征地通过补偿的方式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政府所提供的补偿方案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就和您聊一聊海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总则 1、为规范本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一、征地拆迁究竟该以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会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那我国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概念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