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吗?


离婚抚养费一次存好是合理的。关于扶养费的支付周期以及金额问题需要双方协商好,一次性存好的方式如果是经过双方同意的就是合理的做法。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四、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反对一方可不负担抚养费,由收养一方抚养该子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妻双方收养的子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的子女,在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前,应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的抚养费是需要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履行支付的责任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于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以及周期都是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的。在不违背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就扶养费的给付问题达成一致,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相关内容:

·离婚怎么要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离婚怎么要小孩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2、双方父...


·婚内出轨抚养权归哪一方
    婚内出轨抚养权归哪一方 一般来说,一方出轨对孩子抚养权影响不是很大。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原则。在实践审理中,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 (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除非母亲这边有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 (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若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直跟随哪方生活并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


·两个孩子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取得共同抚养权
    由于现在国家实施二胎政策,现在有很多夫妻都有两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离婚,这对夫妻可能有两个孩子,在离婚后要考虑这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两个孩子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取得共同抚养权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和了解。 一、两个孩子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取得共同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合法?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否合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协议是合法,夫妻之间依法达成的有关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体现在:(1)依法达成的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2)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约履行。(3)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发生争议的,如果有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内容加...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1、探视权应当体现子女的意志。 赋予未成年子女参与制定探视协议的权利,应当考虑未成年子女行使权利的能力。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小孩归父方或母方抚养时,如果小孩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得征询子女的意见。同样,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得充分征询子女的意见。如果小孩是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不得随意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而应当充分考虑子女自身的...


·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赠与处理,还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民法典》赠与合同一章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


·缓刑申诉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缓刑申诉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在民事赔偿中,中国已经建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不久前通过的《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国家赔偿过程中,受害人也同样受到这种精神损害。这次修改规定,对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况,致人精神损...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
    夫妻分居三年算不算婚姻无效?夫妻分居三年肯定是不算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的认定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才会被认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夫妻分居三年算自动离婚吗?不算。对于离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也就是说,“自动离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无论分...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


·夫妻分居需要什么协议
    夫妻闹分居,可是分居协议怎么写?法院不判离,要分居两年才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夫妻分居需要什么协议?在书写的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写夫妻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赔偿问题还可以起诉吗?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