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谁主张,谁证据”的原则,作为原始证据。病人和受害人必须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逃避举证责任:(一)原告人作为病人,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他确实在被告医院接受治疗和侵犯,如果病人隐瞒对他不利的证据,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毕竟医疗机构是各种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主题,以及各种医疗和操作程序。当证明诉讼中没有错误时,患者必须雇用一两名专业人员来照顾被告。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是否有医疗过错并面对被告,从而导致结果有利。通过见证证据的过程,审判中的医生和患者的交叉询问和证明,最终谁赢得证据,谁赢得了诉讼,通常不会说举证责任被逆转意味着原告没有举证责任和原告的案件不要输。值得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除上述“若干规定”中提到的两种情形外,笔者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也可以适用于医疗事故损失纠纷中的诉讼时效证明和医学专门知识的提出和赔偿。 其原因还在于医生和患者对医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患者进步的证明能力。“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没有医疗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从根本上改变了不利于证明的病人的地位,规范了医疗行为,促进了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原告没有举证责任?这是否意味着只要病人有医疗纠纷并提起诉讼,他或她就可以赢或输?1.诉讼时效的证据方面。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得自动援引时效法,即当事人不得援引时效规约,法院不得作出判决。这项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应由当事各方证明时效是否到期。在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承担,首先,医疗机构是肇事者。其次,医疗机构具有专业知识。它比原告有更强的能力来证明病人的发生、发展和伤害的时间。然而,患者很难准确地知道损害发生的确切时间和原因,因此,从保护被害人的角度出发,法官应将举证责任分配给罪犯医疗机构。2.医疗鉴定申请应由医疗机构提交。申请身份证明属于举证责任范围,有义务证明诉讼请求。医疗行为,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于“多项规定”明显是医疗机构范围的证据,因此,医疗纠纷的鉴定申请应当是当然是由医疗机构提出的。如果不申请评估,不支付费用,或者不提供材料,则拒绝履行义务,放弃证明证据的权利,则应当承担法律后果无法证明。



相关内容:

·非法行医罚款冻结财产
    非法行医罚款冻结财产一、非法行医罪的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上可知,非法行医罪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没有对罚金...


·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哪些费用
    医保报销的范围包括哪些费用(一)抢救期间医疗费用抢救期间,原则上医疗费用按医保标准执行,需特殊处理的伤情,首先根据医院监护和护理的级别判断抢救;其次依据伤情需要,对合理的、必要的自费药品和进口药品、监护费用等进行审核,并核对使用剂量、次数是否与伤情相符,对相符部分予以认可。如手术麻醉药、止血药、输血(输血互助费除外)、输氧、监测等。生命体征平稳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严格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许多时候在遇到困难的案件的时候,警方或者检察机关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问题。司法鉴定所提供的证据一般都十分的严谨、科学。司法鉴定的种类多种多样,医学司法鉴定就是其中一种。那您知道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牙齿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除了牙齿鉴定还有其他的鉴定种类,法医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涉及的种类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废止的内容有什么?
    关于1997-2011年使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废止的消息,是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一个信息,因为一项新的法律出台,必然是为了解决目前社会的医患关系紧张等问题,今天,我们就跟您来说一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废止的相关内容吧。 一、废止的时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法释〔2013〕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说与我们的联系是最密切的,在如今这个看病难、贵的社会现状下,社会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也越来越完善,报销的比例每年也在逐年提高,那么上海医保怎么办理呢,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又需要哪些条件呢?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 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社会保...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第三,在损...


·医生退休工资有多少
    医生的退休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来确定的,由于各地的缴费标准和个人所缴纳的年限、缴纳费用和退休的退休的年龄存在不同,没有办法给出确切的数额,但是可以计算出来,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基础养...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
    打医疗官司的费用包括哪些?(一)法院收取的费用(该部分费用由起诉方垫付,由败诉一方实际承担):1、案件受理费;2、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专家费用;(大部分案件中此类费用并不实际发生);(二)聘请律师的费用:律师费通常根据案件标的大小、案件难易程度由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收取;律师费由聘请律师一方承担,在部分特殊案件中才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一定比例的律师费。(三)杂费:办案过程中必定...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买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大家的就医需求也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不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的医保会有所不同,政策待遇也有一定差异。二、医保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1、参保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将在下个月起,不能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用人单位未缴或漏缴员工医疗保险费用的,...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生育以及退休后能领取到的退休金等实实在在的问题。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多少是依据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的。那么,海口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一、海口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通常以上一年度自个薪酬收入为缴费基数。 1、员工薪酬收入高于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300%的,以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的300%为缴费基数; 2、员...


·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一、职工因工负伤能享受什么医疗待遇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