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如何给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虽然不像正式员工的那么好,但最基本的工资还是应该要支付的,并且法律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标准。那到底试用期工资怎么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给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常见问题
用人单位将试用期的劳动者作为廉价的劳动力,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
3、法律风险
补齐工资,劳动者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4、防范策略
完善单位的薪酬体系,查清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在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之上(含)支付试用期工资达到两个80%中的任意一个。
二、企业怎么缴纳试用期员工社保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常见问题
鉴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尚未决定是否长期雇佣劳动者,同时为避免麻烦,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常常错误认为试用期内并非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法律风险
劳动者可以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工亡补助金提高到30万元左右,单位如未购买保险,这笔费用就由单位自行承担。
4、防范策略
入职后及时购买社会保险,勿因小失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而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要根据其实际的上班天数来为其计发工资的。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法律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更多时候是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可是很多人还是不清楚,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具体如何赔偿。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 虽然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不多,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确实违约的话,那么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劳动合同违约由谁赔偿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都是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劳...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伤者没住院有没有误工费 具体的...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
    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一、工商吊销多久后会自动注销 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吊销的企业想自动注销要等很长时间,十年都可能,建议早点办理注销。 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和任职将受限制。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当...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辞退开除的员工能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因...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


·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在我国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双赔? 所谓工伤双赔,是指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职工,在获得民事损害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一、侵权责任法中的劳务与雇用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与雇用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


·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我国就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
    工程质量的管理在我国就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相关系统的管理活动。国家的经济建设也离不开工程质量建设,在建设的时候需要部门来进行监督和督促,这就有了协会的成立。那么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的职能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四川省工程质量协会职能 1、工程质量管理职能 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审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审核标准的,工程,在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建筑,一些高楼大厦,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娱乐玩耍的地方,都可以称之为工程建筑,这些建筑在没有完成之前就是一个工程,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标准有一定的规定。那么最新工程质量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办理退休不用解除劳动合同书,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经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其指定的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 患病职工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正常休医疗期病假,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司法解释 1、医疗期取决于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