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

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

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

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取芯法。

二、新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新规范第3章)明确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和合格标准(与GB50300-2013中第五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的修订相符);说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规定:“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将不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仅“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中包含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作出相应规定,对于老一版规范规定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参照本规范执行。

三、钢结构工程质保期规定

钢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其保质保修期等同于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每一项不同的工程对质量上的要求都是千差万别的,比如钢结构工程和混凝土工程,质保方面没有任何的可比性。但是,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当然也取决于各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由于对钢结构工程的质量要求都是一些比较专业的建筑词汇,所以在这里也就不方便给大家提供相关的知识了。


相关内容: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计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计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加班是强制的吗?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判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一、什么是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也作 信息工程、电信工程,旧称远距离通信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子工程的重要分支。其关注的是通信过程中的信息传输和信号处理的原理和应用。通信工程研究的是,以电磁波、声波或光波的形式把信息通过电脉冲,从发送端 (信源)传输到一个或多个接受端(信宿)。接受端能否正确辨认信息,取决于传输中的损耗高低。信号处理是通信工程中一个重要环...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事实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一、员工被辞退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会赔偿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建筑加固改造工程质保多久?
    ?当我们走在路上逛街时,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到有很多高大的建筑再一步一步的被盖起,为了使它们变得更加牢固,很多建筑方往往会花更多的心思。当看到建筑物上漂亮的图案时,我不禁感叹人们的智慧真的异常伟大。那么建筑加固改造工程质保多久,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一下。建筑加固改造工程质保多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一般是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双方自行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正是因为在如此高如此高度的关注之下,现如今的房屋质量基本都是可以过关的。在这其中建筑房屋在修建完成以后,还会出具一份房屋质量保证书。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天津市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定义 房屋质量保证书又称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
    任何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人来说安全高于一切。但是难免会出现意外造成一定程度的事故,身体受到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得到一定的赔偿,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那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辞职流程 走正常的离职程序,直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赔偿即可。 二、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