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中的借调是什么意思?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通常情况下,在借调期间,被借调员工通薪资福利仍属原任机构体制内的人员,并享有原任单位提供的员工应享有待遇;但在个别情况下,其薪津与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调单位体制有所调整,或由借调单位将薪酬反馈给原单位进行发放,由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


二、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应警惕:


1、口头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这种口头“合同”是靠不住的,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2、格式合同。


即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的聘用合同。从表面上看,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种解释,一旦发生劳务纠纷,用人方总会按照“合同”为自己辩护,最终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3、单方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违反约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案板”,任用人单位“宰割”。


4、生死合同。


即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恐怕交涉起来会有更多的麻烦。


5、“两张皮”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慑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往往与应聘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之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一旦掉进合同陷阱,不仅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因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求职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再签


通常来说,借调肯定都发生在两家有紧密合作的公司或者本质上就属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一般情况下在借调合同到期之后,被借调的人员还会返回原用人单位,但是这不是强制性的,也许借调到新用人单位之后,根据借调人在新用人单位的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会留在新用人单位也有可能。




相关内容: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


·在我国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在我国如果员工要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那么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来进行的。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工伤鉴定之前都会要求用人单位或者是受伤职工本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工伤认定申请书当中应该交代清楚自己受伤的原因。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一、在我国上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现实生活中,有些员工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待遇。如果遇到这样情况,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同工同酬申请书,申请调整薪酬。那么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同工同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现在我们讲讲这方面的内容。 一、同工同酬申请书怎么写? 同工同酬申请书 尊敬的: 本人是岗位的,现申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比照同类岗位,调整薪酬,实现同工同酬,...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包含建筑前期的建设、物料的使用,还包括相关配套使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备及有效,其中消防工程就是判定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消防工程质量保质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2 、 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标结果,当是招标公告虽然为公开事项,但并非公开的事项就众所周知。因此,公开招标的事项也存在向他...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缴纳保险但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1)你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通过政府行政手段的干预将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2)或者选择收集整理好证据并写好申请书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1、一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1.2企...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会使我们申请工伤赔偿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由专门的工伤认定机构来进行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


·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是几级?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受到一些外来的伤害,这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但若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我国工伤管理条例中对工伤的定义有三个基本条件,劳动关系、工作期间和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如果甲粗隆受伤骨折严重的情况下可以从此伤残,按照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依法进行赔偿。 一、甲粗隆骨折工伤标准 根据受伤部位及恢复情况不同,可能鉴定为8-10级伤残,具体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


·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公民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同时在受理了相关认定之后,也是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果才行。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情况 相对集中在建筑施工等领域2010年至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分别审结确认劳动关系纠纷32件、44件、31件。该些案件所涉行业广泛,但相对集中于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