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是生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可以说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只有《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规定的情形,这两类情形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违反这两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公司利益会违反《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约定或者强迫劳动者签订违约金条款,这样的违约金条款是无效的。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可见,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是否生效必须要结合当时的情况来分析,因为不是所有的劳动合同当中都会约定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的。就比如劳动合同当中约定,只要员工提前离职就得支付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根本就不生效,不过,也不会因为违约金的条款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施工可以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的质量管理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对工程的施工和后续的使用都是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所以对于工程的质量管控必须要严格,要让工程质量做到最好,那对于我们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


·除名决定未送达劳动关系不解除
    有的员工因个人工作不履行责任等原因被公司除名,但是有的时候位及时地将除名决定送达到员工个人,公司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律规定除名决定未送达劳动关系不解除,此类情况之下是不允许解除看懂关系的,这也是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但是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做个深入的了解。 一、除名决定未送达劳动关系不解除 我国对于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都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建立劳动关系时起到解...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
    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会用到大量的资金。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利润核算的时候,要对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如果是统计本期发生的费用,则不用划入企业成本,核算期间费用就行。那么,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施工企业工程期间费用包括哪些?施工企业的期间费用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两部分构成。1、管理费用的内容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


·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社会上对于劳动法的关注程度正在逐步的进行加强,同样的,劳动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劳动关系的确定等事项,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劳动关系认定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标准,并不是说完全的没有理由依据,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那么,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下列劳动纠纷属于仲裁委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开除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相关的法律依据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在我国,对劳动者工伤的认定是受时效期限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的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在实践中,劳动者遇到工伤时,一定要在该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会出现超时限的情况。那如果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了应该如何维权呢?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 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 4...


·脑出血的工伤鉴定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一、脑出血的工伤鉴定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1、脑出血属于疾病的一种,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换句话说,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这话不好听,但却是事实,生病死了的可以认,活着的,无论多严重,都不是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不可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工伤鉴定期间生活津贴怎么发放
    一、工伤鉴定期间生活津贴怎么发放?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未能上班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该生活津贴应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日起计算至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生活津贴。1、法律依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突飞猛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质量问题把不好,后果十分严重。而对于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什么,依然有很多人存在着许多疑问。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带您一起来了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看有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