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一、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要如何处罚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其实就应当为劳动者及时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即使此时还在试用期内,也是应当缴费的。而劳动者若需要提取公积金来使用,则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所以并不是只要有缴存了公积金,就一定能提取使用。


相关内容: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


·签完档口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
    签完档口合同房东毁约怎么办?支付违约金,承担相百应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度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可以提交有关房产交易的证据,由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


·婚前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不管是一方婚前的房产还是双方婚前的房产,其实在夫妻结婚之后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夫妻共同来还按揭款的,因而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处理就比较麻烦。另一方肯定是会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那一般婚前的房产离婚时是怎么分割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


·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于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法律根据购房时间、夫妻双方购房出资和房产证登记用户等不同情况做了不同的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对房子的归属加以判断。 一、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很多朋友有过出租房屋或者租房的经历,租房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这其中可能就要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您可能会问什么是留置权呢?什么又是房屋租赁留置权呢?将在下文中作出详细解释。 一、留置权含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留置权的发生可基于不同的合同关系。留置权是:当债的一方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一方有权扣留物品并享有对该物品...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含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收取标准是: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养协议,收费10~50元,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3、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收费不得低于10元; 证明担保书、证明公...


·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您可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在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由于需要用钱,不得不将该按揭买来的二手房再卖出去。那么,对于转让按揭二手房当事人有什么注意的呢?我们为你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转让按揭二手房有什么注意的 1、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 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已经办下来产权了,还是产权没有办下来...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买房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对个人房产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离婚时如何处理共同房产?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