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要和您谈的就是人为纵火。那么,关于纵火罪量刑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纵火罪应如何量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一、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1、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是可以的,涉案嫌疑人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进行会见,了解案件详情及相关细节,对保护经济诈骗犯的权益才更有保障。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我国常见的三种诉讼类型,从名称上以及所涉及法律区分,三者之间相互独立。但是,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不乏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案件。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哪些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呢?为您解答。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犯罪中止发生于什么时候? 犯罪中止发生于什么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当我们陷入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既然已经有了诉讼事实,肯定是调解不成或者不接受调解,那么我们想到是将诉讼委托给律师,双方打官司。那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呢?我们要如何进行委托?让我们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的含义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逃税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
·刑法全文中危害公共安全有哪些内容? 公共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也是最贴近我们老百姓生活的事情,这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是我们自己平时的一些行为,也有可能会危害到公共安全,也有可能会触犯到刑法,下面我们看一下刑法全文危害公共安全都有哪些。 一、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后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一、刑事赔偿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提起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如何认定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犯本罪,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携带上述物品;2、行为人必须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只...
·什么标准下侵占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侵占罪才立案?1、上海市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第三十二条 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侵占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财物的。2、我国刑事法律规范并没有统一...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取证调查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一、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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