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荣成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并造成伤害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来对工伤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还涉及到工伤伤残等级的认定和相关标准的计算,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当事人对相关工伤事故进行保险报销,并在工伤期间发放相关工资待遇。



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工伤认定未出来前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伤认定未出来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是怎样的? 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以及加强与其他省市之间的联系,各地政府鼓励各企业单位兴修公路。为了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中,需要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报检程序进行报验,并做好记录,在工程完工后,也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验收。 一、公路工程质量报验流程 1、基本要求:质量监理的工作任务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排在监理任务之前,对于质量管理的方法是:“突出事前管理...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您阅读...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钢结构的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桥梁修建、公路即铁路的修建中是十分常见的,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是需要进行验收的,在验收时会进行资质等级评定,不同的评定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施工时的施工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一、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资质对企业资产...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合同的支付赔偿金。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一)、辞退补偿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工程承包现象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关于工程承包所引发的法律事件也层次不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来讲解一下工程承包注意事项,其中包括承包人和发包人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以及工作流程。隐蔽工程施工过程需严谨小心,那如何保证工程质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并且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人力时间的浪费,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存在着许多法律上的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会对日后自身的利益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就拿劳动领域的关系来说,包括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常常都弄不清楚两者的关系以及区别,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概念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却是大相径庭,虽然均是民事法律关系,但...


·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一、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证明 1、证明人自然情况: 2、证明内容:证明受伤者是于何时来单位的、岗位:月工资 元,何时受的伤,怎么受的伤,伤在什么地方了。 3、以上情况属实。 4、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5、年月日。 二、没有证人怎么办? 可以搜集其他能够证明该起事故确实存在且确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其他任何证据材料,不局限于证人证言。 三、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你了解多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你了解多少?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走在街道上,到处是一幢幢高楼大厦挺拔而立。这道亮丽的风景线背后,离不开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的监控和把关,我国专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用法律武器打击违规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我们就和您谈一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处罚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