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1、 到县市的违章建筑管理办公室申请老房屋补办证件,违建办核查后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的事实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2、持证明到国土部门填写《土地使用证办理申请表》,注意将使用者和土地信息详细填写好;3、国土局工作人员按标准核准你所需缴纳的各项行政费用,补办《土地使用证》。4、持《土地使用证》到房管局测绘所申请房屋测绘,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和图纸;5、持测绘报告、测绘图纸和...
·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一、楼房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吗?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 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公...
·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有什么规定? 我国土地面积辽阔,但是每一寸土地都有各自的用途。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和规定都非常的严格。经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进行合理的利用,发挥土地的最大价值。对于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取得方式,其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式是划拨土地,那么,划拔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
·农村土地承包法 2023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目前很多的人都不再在自己家的土地上种地或者是进行其他的营生了,但是土地如果荒废了很可惜,所以国家法律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是可以承包给需要使用土地的人的,双方可以订立土地的承包合同,约定土地的承包经营,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法 是怎样的。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话,则可以向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租赁申请。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这个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土地使用权限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限出让是什么意思 您在办理一些证件的时候,如果和土地有关的话,可能会在上面看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并且针对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在生活当中国家也是允许我国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土地权进行出让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限出让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限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的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土地:白塘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493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现在有不少房地产企业拿到土地后并没有进行建设,这时,如果其经营方针调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目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也有不少,包括买卖、交换等。对于双方而言,需要缴纳一笔税费。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用预缴税款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涉及以下税种:1、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对于拆迁不少人都持有厌恶的情绪,主要是因为近年的暴力拆迁的问题所引起,其实对于拆迁您一定要客观的进行对待,因为暴力拆迁毕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其实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各地政府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制定补偿数额,那么2017驻马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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