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力度越来越大,为了城市的土地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在征地开发之时还会对呗征收者进行合理的赔偿。对于地处于荆州市开发区的民众来说,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该是他们比较在意的,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用补偿标准:1、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在国内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家庭原因,导致自己不能经营田地,所以选择承包的方式来让其他人帮助自己经营,这一模式让很多人获得了新的发展,但是首先一定要明确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一)发包主体 发包主体(即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 这里“发包权”,是指发包方发包...
·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权利有吗? 农村承包地继承的权利有吗?农村的承包地是没有权利继承的;1、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经营权是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可见其不存在继承问题。若当一个承包户下的所有家庭成员都过世,这时候村集体就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2、承包地不能继承,是对集体利益的保护假若土地承包权可...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快速推进,国家根据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土地,需要征收土地,并且根据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拆迁、征收、补偿等一系列行为。我国的土地征收标准会根据一些因素进行调整。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一、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
·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一、农民合作社无偿租地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范围,可以进行不动产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证需要向国土局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所以双方的区别不大。 1、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 征地一直以来都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工程,因为征地之时一旦任意一点处理不慎往往就会引发剧烈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所以各地政府的征地政策都是慎之又慎,各地的征地政策也都随着时间而不断改进,但是万变都不离补偿标准这一中心 ,那么湖南省新征地补偿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一、湖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邯郸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④地上附着...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一、因商业用地进行征收,法定流程是什么? 法定流程:申请、批准、实施。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
·国有土地使用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收回的情形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收回的情形主要是:(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一、异地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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