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出租人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仅仅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此时要注意,承租人并未拥有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是不能将所承租的房屋转让给他人,这属于无权处分,出租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当然,也需要格外注意,在一些情况下作为房屋出租人,也是可以要求收回租赁的房屋,而由此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害的,也不用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

·老人房产遗嘱不公平怎么办?
    只要老人的遗嘱为合法的,遗嘱就为有效。既使不公平的话那么也需要结合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处理,老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
    现在很多重庆市民都喜欢买二手房,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房子,并且价格也比新房优惠不少。虽然中介为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了服务,但是作为买方和卖方,还属于应该掌握些相关政策。否则容易引发这方面的纠纷和矛盾。那么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重庆二手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1、二手房买卖不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不需要提供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向任一网签点...


·贷款的房子能否抵押2023
    贷款的房子能否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屋抵押了,可以正常居住,但是如果转移和变更产权人时,则会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是不能随便处分产权的。二、房子抵押注意事...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一、房屋拆迁时折价补偿款算买卖房屋吗? 折价补偿款不能算作是房屋买卖。折价补偿款具有补偿的性质,而房屋买卖则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二者不可能划等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能仅看到价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考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不能仅看到价格,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需要考虑到的因素,这样购买的房产才会是符合自己心意,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的出现,损害到自己的利益。那除了房价之外买房子应该考虑的因素还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哪些 (1)估算家庭可动用资金。 (2)考虑欲购房屋的面积。以往住宅商品房实行以建筑面积计价的方法,但依据北京市《关于新建住宅商品房实...


·现在有很多父母在孩子上学时就早早的为孩子买房子
    现在有很多父母在孩子上学时就早早的为孩子买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为以后做准备,可是后续如果父母之间有什么问题可能会涉及到离婚的问题,父母离婚,房子在孩子名下,法律有相关规定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因地方房源不稳定、不固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为维护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各自的权益,我们有必要要了解一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事儿。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下文是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流程是什么?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别的原因需要离婚并已有孩子时,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考虑要孩子了,房产可以说是财产中最值钱的了,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总是会把最好的给孩子,将房产给孩子就需要对房产过户到孩子的名下,那么对于离婚房子过户孩子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回答吧。 一、离婚后房产给子女过户要办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这两种形式,过户手续有:1、夫妻双方签署一份赠与确...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项划入开发商账户。此时,购房者(借款人)与开发商协议解除了购房合同,购房者既失去了房屋,也没有持有贷款,如果由购房者(借...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违约行为是哪些
    我们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保障。当碰到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才能有效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规定了违约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呢?为您进行解答。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获取楼宇按揭信息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