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条件有几种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3、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诉法第28条:“(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29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第192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第207条:“人民法院按照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虽然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都有回避制度的规定,但是因为诉讼类型的差异,在相关人员适用回避制度的时候,具体回避的法定情形规定不一样。而在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同时还对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适用。


相关内容: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般都是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第二审程序的控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有些错误可能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拉帮结伙以越狱这种形式来躲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已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越狱者和帮助阻碍监狱监管人员都犯了哪些罪行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


·诈骗罪判20年能减刑几年?
    一、诈骗罪判20年能减刑几年?诈骗罪判20年,最高可以减刑10年,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二...


·过失致人重伤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犯本罪的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只有年满16周岁以上的才负刑事责任。(2)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3)主观上具有过失。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4)客观上必须造成致人重伤的后果。认定本罪时,要注意同意外事件的...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2023
    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这里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刑法对伤...


·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虽然我们还保留的有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的适用死刑。而对死刑的执行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死刑执行之后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处罚。那到底在死刑执行后要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刑执行后该怎么处理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小偷换二维码定罪标准是什么
    不法分子采用秘密手段,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应当属于盗窃行为,达到法定数额后可以构成盗窃罪。在不法分子偷换商家二维码获取财物行为的过程中,偷换二维码是其获取财物的关键。商家向顾客交付货物后,商家的财产权利已然处于确定、可控状态,顾客必须立即支付对等价款。移动支付收款二维码可看作是商家的收银箱,顾客扫描商家的二维码即是向商家的收银箱付款。不法分子偷换二维码即是秘密用...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指挥,对于上级的指示,必须要严格执行。这本来是优良的作风,可是却被一些人谋私。一些军队干部滥用权力,指挥下属违反规定从事某些活动,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军队建设,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那么,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财产侵占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而对于涉及侵占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罪名的确定是影响量刑的第一要素,直接影响审判结果。那到底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


·故意伤害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累犯是可以减刑的,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1、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向、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叮,持有、保存毒品的行为均违反了国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