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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律对于公司法股份交易的相关限制主要是以下这几种:对发起人转让的股份限制,对在公开发行股份之前,公司就已经发行过的股份进行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

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

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4、记名股票转让的限制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也就是说,公司法股份交易是需要经过股东们超过一半人的同意的。要转让股份的股东应该把公司法股份交易的事项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他的股东然后征得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一半人以上不同意转让的,那这些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就要购买被转让的股权;不愿购买就只能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从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不仅包含了入股的期限,还有入股时股东的同意数量也有要求。如果该公司成立未满一年,那么持有该股份的股东股权不可以转让。可以转让的股权,一年也不能超过25%,并且在转让股权时需要征得。该公司50%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才可以转让。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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