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通常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但您了解征地拆迁办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吗,相信通过下面我们对它的介绍能增进您对这方面的了解。

一、做实清算审前调查了解

为减少审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做好审前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1、了解征地拆迁的整个工作流程,熟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并落实是否存在超范围的征地拆迁,落实所征地块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

2、了解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即在实施征地拆迁前是否获取了征用土地的批复和拆迁许可证,是否进行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公告、是否举行了听证会程序。

3、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制定的合法合理性,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的制定、批准及执行是否为同一工作机构。

4、了解征地拆迁业务档案是否完整、规范,签字审批程序是否与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相符。

5、了解征地拆迁资金的核算审批流程,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二、制定清算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有助于审计人员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同时,还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的分工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实施程序、审计步骤与具体审计方法等。

三、把握现场清算审计环节

(一)确认征地拆迁面积和房屋权属。

被征地拆迁户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和具体实施征地拆迁的单位套取建设单位下拨的补偿资金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的勘测丈量及房屋的确定权属环节。征地拆迁勘测丈量点多面广,涉及户数多,审计人员不可能全面进行核实。因此,对征地拆迁勘测丈量资料的审计应把握关键点。从征地拆迁勘测丈量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分析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突破口。

通过勘测丈量资料与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登记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勘测丈量资料与证件、测绘认定、评估认定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寻找是否存在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费的线索。审核拆迁台帐,核对其登记的房屋用途、补偿面积是否与证件登记用途或相关证明一致。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获取第一手资料来考证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与执行。

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经过地方政府批准,是否存在建设单位和其他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的单位擅自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审核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将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土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标准、支付对象、支付方式以及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通常通过县、乡、村有关部门以支付现金或发放存折的方式兑付给被征地拆迁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支付应关注以下几方面:

1、审核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应筹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下拨。

2、审核资金在拨付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

3、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审核是否以包干名义,巧立名目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4、由村 (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审核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5、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支付,是否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一般都会经历清算审前调查的了解、制定清算审计实施方案、把握现场清算审计环节这三大工作流程。由于征地拆迁的复杂性、涉及到的民生利益重大,所以我们建议被拆迁人应提早了解所在区域征地拆迁政策,做好相关工作。想了解
相关内容:

·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在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下,可能有很多人都跃跃一试,想要开办个私营企业,政府对此都是大力支持的,也在相关法律上提供了充足的保障。那么,您是否对私营企业有所了解,在资不抵债时,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下面跟着我们来看看。 一、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私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任何企业都可以申请破产,包括私营企业。相关法律如...


·破产案件的管辖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


·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
    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 一、公司破产清算分多少钱? 公司破产清算具体分多少钱,是要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按照企业破产清偿顺序进行清算后按比例分配。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所有清偿顺序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不属于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 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临两类损失:一是...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排序进行分配:一、职工或雇员债权。二、税收债权。三、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又称为无担保债权。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又称为破产分配,是指管理人将变价后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和程序,对全体破产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整个破产财产清算程序的终点,也是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程序都有哪些
    首先由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书面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


·公司被悄悄注销,未清偿的债务由清算组成员承担
    公司清算,股东未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作为公司股东之一,承担组成清算组、依法清算的义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一)清算程序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例如,人民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申请人按期更正、补充后,人民法...


·企业清算时未到帐的注册资本怎么处理?
    企业清算时未到帐的注册资本怎么处理?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可以注销,但,前提是工商局没有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企业注销时注册资本一般是需要到账的,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当地的条款是怎么样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利...


·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