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不用,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参考以下两个因素: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常见的给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对象是未成年的孩子,如果是已经成年的孩子,并且不再上学等的,父母就不用再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由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支付给有抚养权的一方,如果是一方不支付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



相关内容:

·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
    财产和孩子是离婚家庭中的两大问题,很多离婚家庭矛盾都源于此,他们有的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好财产和孩子的问题。离婚家庭问题尤其是孩子,父母离异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虽然父母离异了,但抚养的责任是不能切割的。那么,两个孩子离婚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抚养费有关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同居关系中的经济帮助金
    1、同居关系中同居一方给付另一方经济帮助金与夫妻间抚养义务的性质不同。抚养义务是基于配偶权,或者基于亲权,产生的特定身份人之间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的抚养,是指夫妻在物质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这种权利义务完全平等,有抚养义务一方必须自觉承担这一法定义务。尤其是在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对方更应当履行这一义务。对于同居关系,从立法层面尚不能确认同居关系人之间具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夫妻离婚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当有些事情谈不拢的时候,就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有时候,一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也不想对财产进行分割,于是面对另一方的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


·离婚男方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男方抚养费怎么给?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怎么给? 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
    夫妻离婚哪些行为少分财产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比如婚内出轨、遗弃孩子等...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这里面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神上的损失要求另一方给予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不管是国内的普通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都有财产。万一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都涉及到财产分割这一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涉外婚姻中的财产有可能在国内,有可能在国外,那涉外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处理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公文是国家行政机关部门经常用到的,通过公文传达和汇报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但是公文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同样是非常严格的,必须确保公文的格式和字体符合要求,这样的公文才是有效和规范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体要求有哪些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如下: (一)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很多人对抚养费标准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