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有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二、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②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转让房地产可以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是必须要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进行转让。但对于一些情况比较特殊或者权利存在瑕疵的房地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得进行转让。格外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房地产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相关内容: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您都知道,土地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有接触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也有一些人不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应该怎么写以及里面都规定了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找到一篇范文,您在制定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时借鉴一下下面的范文。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
    土地反担保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何为反担保 反担保又称为求偿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法》对担保制度衍生出来的反担保问题已经作了原则性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担保对象、当事人及附从性与补充性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特点。反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买卖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买卖协议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土地只有六类土地一种:六类区片区片范围:金山街道、江南街道、西郊街道、三角镇、长沙镇、城北镇、西阳镇。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


·农村土地政策解读
    农村土地政策解读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2、所需资料:1、原发证档案(加盖档案室章);2、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登报后1个月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3、土地使用权人遗失补办土地证书的承诺书;4、地籍调查表(相邻宗地及本宗地签字盖章)、数字化测量发证宗地图(2份)、界址点成...


·辽宁省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地址备案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房地产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他能判断房屋合法权属或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以下10类材料: 1、《接管房地产通知书》(直管房提供);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临时建筑同意保留使用证明》;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和房屋拆迁单...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一、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


·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
    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同的用途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城镇,每天都会有各类工程在施工,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需要先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在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该如何办理土地的使用证呢? 一、哪些项目办土地使用证 建设项目、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山野用地、工业用地、居住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仓储用地、综...


·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一、宅基地纠纷归哪个部门管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