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拆迁自建房评估的流程是什么?

一、拆迁自建房评估的流程是什么?关于房屋征收的评估流程,选定机构、签订合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付报告、申请复核、申请鉴定,每一个环节被征收人都可以参与,每一个环节都是法定要求必不可少。对于目前屡屡出现的拆迁纠纷来说,公开、透明,各方充分参与的程序设计显得更重要。同时,为公开、透明、各方充分参与提供一个科学可行的平台和渠道,也是应了发展之需。同时,通过新的渠道,新的评估办法,市场化的操作,将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并充分利用市场化的处理模式,实现多元化的补偿,让拆迁双方实现共赢。这是民生所需,亦是发展所期。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第五条 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范围较大的,可以由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两家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的,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评估时点、价值内涵、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原则、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重要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进行沟通,统一标准。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对于拆迁自建房的评估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自建房根据其土地类型的不同,所需要支付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相关程序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样才能使得评估程序合法化,并具备法律效力。



相关内容: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确认项目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二)确认购房资格。 根据住房限购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


·房产的他项权利人是什么人?
     房产的他项权利人是什么人? 他项权利人就是债权人 房屋他项权证跟产权证的区别 1、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证房产遗嘱需要多少钱?
    公证房产遗嘱需要多少钱?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


·门市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
    门市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


·伪造租房合同开票算诈骗罪吗
    伪造合同开票是违法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伪造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达到巨大数额,属于犯罪。如果伪造的合同的用途仅仅是一些不涉及金钱,也不涉及具有危害他人或者社会的用途,就只停留在违法的层面上,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几年是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几年是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不管结婚几年都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
    世界上许多人离婚之后需要对房产等相关的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如果离婚的时候拥有子女的还需要对子女的相关事项进行妥善的安排,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能分给孩子吗? 是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送给孩子的。根据男女双方最终是否协议离婚分为两种情形:(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所以,按什么赔偿的问题,主要看拆迁项目制定的具体方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的,要签订拆迁协议,如果当事人觉得补偿不合理的,可以不签...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吗? 婚后买的房子也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具体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一、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村委会可以代替村民签字吗?  1、村委会接受征收方的委托,并有书面的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征收程序并无其他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如果发生协议履行纠纷,可以追究委托方即征收方的违约责任。  2、村委会没有接受委托,并且在没有任何征地审批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协议征地、协议拆迁,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村委会根本没有这样的职权,所签协议从性质...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房产如何继承?农村父母房产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