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房子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但随着房价价格越来越高,购房越来越难,购房的方式也很多样,有的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集资掏钱给子女买房,有的则是夫妻共同承担婚后买房还贷,那么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

1、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如果婚前就制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个公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2、父母出资买房,算谁的?婚前买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资买房,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份额的。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谈个恋爱就能敲诈房子?如果还没结婚,只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分手后如何处置呢?无论是谁出钱购房的房屋,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存在婚前购房协议,那么协议有效,若中止共同购房,则按照协议,双方各自取回所出房款。

4、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谁付的首付,房子就归谁,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增值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5、婚前买房婚后领房本,咋算?判断房屋所有权,不仅仅是看获取产权证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何时、何人支付的购房款,因为支付购房款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领取房产证只是取得房屋产权的形式要件。当然,对于婚前以及婚前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约定归谁所有,但如果没有约定,依然是谁付钱,就归谁。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相关法律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新婚姻法 婚前购房婚后买房两者的差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的差别无非是房产的所属问题,一般的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也可以将房产转移给另一方名下。


相关内容:

·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完成离婚手续后,有的会将将原来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重新选择新的居住地方。在买房时,也会遇到买离婚房这样的情况。离婚房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在买房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需要出具卖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材料。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办理房屋抵押需要以下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 2、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


·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一、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履行道德义务的...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一、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归谁所有 (一)公有房屋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建房,根据规定,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 (二)私有房屋 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一)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二)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如何分割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住房,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一、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终还是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分割。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商品房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如果因为...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监护人要提交购房人(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备齐以上资料后,就可前来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了。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


·房屋主体司法鉴定
    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房屋纠纷,双方争执不下,为了解决房屋纠纷,房屋主体司法鉴定应运而生。在诉讼的过程中,对涉诉房屋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对其价值或经济损失进行测算和判断,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以下是房屋主体司法鉴定的详细内容,请您阅读。 (一) 房屋主体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与实施 1、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接受鉴定评估委托前,明确估价基本事项,通过人民法院交由诉讼当事人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


·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是什么?
    现代社会,随着房价的不算上涨,公积金贷款买房已成为主流,那么房产证将被银行抵押,我们需要办理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等一系列证件。这对于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是些陌生的概念,如果不弄明白则会造成很多麻烦,下文将为您仔细介绍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


·一、根据法律规定无锡安置房可以贷款?
    一、根据法律规定无锡安置房可以贷款?根据法律规定无锡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无锡的安置房几年可以上市交易?无锡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