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解决流程是: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7、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8、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9、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0、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二审庭审

1、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2、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4、二审审理,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5、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7、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8、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9、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10、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1、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2、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

13、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再审阶段

1、如不服二审判决,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2、申请再审的理由包括: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一直以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话,那么涉及到的一个不同的具体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有些人员选择的方式他是比较亲切的,也就是直接去诉讼,或者有一些人员选择比较缓和的,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关于这样的赔偿项目达成和解或者是协商的。


相关内容: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发生撞车事故无人受伤,是不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司机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


·房子没住是否要交物业费
    有的人在购买了新房之后会先晾一段时间,散散味道。那么此时购房者尚未实际入住,那么此时是否需要按照物业的要求每个月缴纳相应的物业费呢?换言之,房子没住是否要交物业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给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子没住是否要交物业费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2019年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二、误工费的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
    醉驾车被扣能取出来吗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国家的有关部门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有着详细的规定。...


·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吗?
    一、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吗? 交通事故报案后可以消案,主要指的是一般的情况。看情形,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私了也不能销案。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赔偿的可以自行和解,涉及的行政处罚也不会销案。不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即可。 但并非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快速撤离解决,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 1、没有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楼盘在修建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这时候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人民法院在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机动车保险条例最新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
    购房交易失败可以要回中介费的情形有几种1、一种情形是中介公司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致使合同解除;2、另一种情形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购房交易失败并且买卖双方顺利解除合同,则中介公司须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用。在上述两种情形下,买卖双方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所支付的中介费。二、通过中介买房注意哪些内容?房屋租赁、买卖选择中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 看它有没有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有没...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的赔付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道路交通发生的事故频多,而且,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都会涉及到事故的责任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查询整合的有关资料,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分配比例是多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


·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了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在我国法律上法条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就不知道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导致每每需要了解该罪相关知识的时候,都不能顺利的找到该罪的规定,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