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涉外仲裁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化,我国经济也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我国的对外贸易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国际贸易纠纷,对外贸易企业应当充分了解涉外仲裁条款。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1、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 我国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该条文所规定的即是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它意味着作为独立于主合同或基础合同的仲裁条款,即使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不成立等情形下,只要各方就合同争议愿意提交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真实,主体适格,仍可以继续独立存在,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无论是以合同条款、单独协议或是其他书面形式出现,均始终独立于主合同,不受主合同依法被撤销、宣告不成立或无效等情形的影响。因此,本案中,关于仲裁条款应随合同一起被撤销的辩解是不能成立的。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已经得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商事立法、实践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认可与肯定,本文不展开论述。
2、仲裁条款效力的评价依据。
.
订立有仲裁条款,并不意味着该仲裁条款就是有效的,而首先应对其效力进行评价。只有仲裁约定被确认有效时,始能实现各方预期目标。在对其效力做出评价时,首先涉及法律的适用。我国合同法第126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同理,对仲裁条款的法律适用,亦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在此,需要辨识的问题有两个:其一,主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是否必然对仲裁条款同样适用?其二,如仲裁条款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如何选择适用?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如仲裁协议根据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律为无效协议,或者当事人未对该管辖协议的法律作出约定时,根据裁决地法,该仲裁协议为无效协议时,执行地法院就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该仲裁裁决。换言之,对于仲裁条款效力之适用法律的确定,存在两种呈递进关系的方式:. 当事人有权在仲裁条款中约定该仲裁条款适用的法律,即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当事人对仲裁条款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则适用仲裁裁决地法律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因此,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决定了其准据法的确定亦独立于主合同准据法。换言之,主合同中所适用的法律,并不当然地适用于仲裁条款;若仲裁条款未就法律适用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适用仲裁裁决地的法律。
3、仲裁的选择及其约定的设计
(1)为何要选择仲裁?在涉外商事贸易的争议解决机制中,仲裁相对于法院诉讼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不仅在程序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和希望以平和、友好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愿,同时其中立性、专业性和保密性强的特点保证了其灵活便捷的优势。我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规则中,仲裁制度的一裁终局、效率优先、注重程序公正等原则均体现了这一特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涉外商事争议通常存在的承认难、执行难等缺陷,也在仲裁程序中可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由于涉外争议裁决的作出,应取得被执行人所在国法院的承认,才有可能付诸执行。国际商事贸易纠纷仲裁由于有专门国际条约如《纽约公约》加以保障,使其更易于得到公约成员国法院的配合,包括承认与执行。法院的司法裁决一般都是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才能取得他国的配合,其适用范围比较窄,在公信力和可执行性两个方面与仲裁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笔者建议在商事活动中尤其是涉外性质的贸易往来中,企业应更重视采用仲裁制度作为争议解决机制。同时,仲裁条款的准确签订、仲裁地的选择等事项都成了我国企业必须重视并了解的事项。(2)如何选择仲裁?按照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仲裁条款一般必须有以上这三个因素。同时,仲裁协议必须受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内容形式合法等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约束。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就仲裁地点、仲裁规则和裁决的效力,以及其他细节性事项如仲裁费用的承担、仲裁适用的语言等问题进行约定,但不具备这些内容,仲裁协议同样有效。世界各国国内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条约和惯例的精神均还是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为主,呈现出宽松、缓和的态度和趋势。例如本案中,香港法律对于约定较为模糊的这一仲裁条款进行了善意的解释,承认了其效力。上文就是涉外仲裁条款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涉外仲裁条款的约定,根据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在约定涉外仲裁条款中明确仲裁的关键要素,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并且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交易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内容: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二、部分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


·支付宝借款不还怎么办?
    支付宝借款不还怎么办?一、支付宝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办?支付宝“借条”功能可谓一大亮点。通过支付宝借条向朋友借钱,可以打一张电子借条,约定金额、期限与利息,但有的人会说了,不管这么样总会有借钱不还的情况啊。那么,支付宝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办?如果担心对方忘记还款,可以在到期后点击借条下方“提醒对方还款”,提醒还钱(提醒每天只能发送一次),如果借款人在申请借条时勾选了“到期支付宝自动扣款”,则您不用担心,到...


·一、承租人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承租人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


·对于有借条的钱算诈骗吗?
    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出具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借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不算诈骗。借条注意事项有: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3、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


·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个人觉得就算是亲人之间相互借钱都有必要写一份书面的借条的,不管自己当时有没有让对方还钱的这种打算,可是只要写了借条肯定还是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债务债权纠纷的。但关键是有人在生活中遇到自己借条也写了但是对方没有给钱,然后又不知道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像是这种情况,直接当面和当事人把借条拿回来就行了。一、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


·写一封借条需要?
    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


·合同债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债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合同欠款追诉时效规定为3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


·如何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
     一、如何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 办理农村五万扶贫无息贷款的流程:向户口所在地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者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提交申请;等待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资料审核贷前调查;方担保人跟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合同;签定贷款合同、协议;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申请人要求: 一、家庭困难户。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仍有一些家庭没有摆脱贫困,无息贷款政策多是为了扶持弱势群体,帮助他们尽快脱...


·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对于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处罚,以兼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效益。规章制度要生效内容上必须合法合规;流程上必须通过民主程序;条件上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并不是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违纪如何处罚的规定也必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