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

对于上班族来说,最怕听见的词就是加班。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加班的经验,但对于劳动法中对于每月规定的工作时间却不太了解。其实在劳动法中,对于每日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的费用怎么算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以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吧。


《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以上就是对于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这个的有关解释以及相关的补充说明。总的来说一般都是规定了每天工作时长是八小时,但是对于一些需要加班的情况还是有所补充。加班的工资应该要是平时正常上班时间的两倍,这是我们应当的权益。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我国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的情况,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符合国家的要求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对劳动合同进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以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算正式解除,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某些特定的责任和义务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情况。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我们知道,要成为劳动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才可以,为满十六周岁都是称童工,也就是说要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有劳动能力,还有你的年龄是否年满十六周岁有关系,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将为您解答,提供您参考。 一、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双休日加班发工资标准是平时工资的2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


·劳动合同补签后有双倍工资吗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之后有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双倍工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合同期限、试用期限;2、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1、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工程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投资建设领域落实投资责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招投标制、工程监理...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核名,公司名称的核准是企业成立的开端,也是一个标志。企业名称的组成形式分为行政区划 公司字号(名称) 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例如:北京中投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其中北京为行政区划、中投世纪为字号、投资顾问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确定之后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核准; 2、网上预约登记: 在北京市...


·单位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
    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五险一金,属于员工所要承担的部分,一般都是从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报酬里面由用人单位进行代扣。但如果是属于单位承担大部分,则就应该由单位来承担。二、公司不交五险一金怎么办?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保险对误工费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


·因新冠肺炎疫情致使工期延误该如何办
    在建设工程领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发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的原则,施工单位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向发包单位主张部分赔偿,要求其合理分担相应损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7.3.2条规定: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工程债务纠纷问题,是一种常见的纠纷问题,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将证据,依法判决。那么,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是怎么进行判决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供您进行参考。 【案情】 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以下称甲方)与被申请人某单位(以下称乙方)于一九九六年底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由甲方承包乙方所属酒店的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中对工程款的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