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

(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就不要再相信。

(二)不法中介利用购房者的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进行一房多卖,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买房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购买的房屋产权有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出售该房产的人是否为房屋产权人,防止因一房多卖、交易人对交易标的房屋无处分权以及房屋存在权利限制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等,以免蒙受经济和精神损失。

(三)为促成成交,中介公司往往淡化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对贷款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内容泛泛承诺,而消费者未将诸多细节落实到合同中,致使消费者最后蒙受损失。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仔细斟酌每个细节的合理性和详尽性,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手段。签订购房合同,不仅要看大体是否合理,更要对合同中每个细节尽量放大。

(四)防止一些中介公司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首期款最佳的方式就是放到银行做监管。

(五)中介往往隐瞒实际出卖价格和买房者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买房者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最佳的选择是一定要跟房产证上登记的真正业主面谈,获得真实的房价消息。

(六)中介公司通常会在和房主签订合同时将所有家具家电一一详尽写入合同,而在买房者签订的合同中尽量少的提及房屋的配套设施,从而在房屋转手期间“老鼠搬大米”,将房中配套设施纳入囊中。因此在买房过程中跟真正的业主针对细节当面对质,并在合同上附加一份清晰的家私电器表,以便收房时验证。

二、找中介买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房产中介机构以及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虽说找中介帮忙买房有时确实能省很多事,但也有时反而会使事情变的更复杂,毕竟中介提供帮助的目的是获得报酬。有时候会为了尽快的成交,而在介绍相关房屋的时候进行夸大,或者隐瞒一些真实情况,而这些都有可能够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失。关于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的问题,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若还有疑问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
    一、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因学位问题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无需分担。另外,需要提醒承租方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确实难以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


·一、公民应该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一、公民应该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公民可以直接到开放商处购买预售商品房,商品房在建造的时候出售属于预售的状态,人们需要先交钱后一段时间才能够收房,此时房屋还在建造阶段。在预售阶段购买商品房当然是可以,只是在购买的时候要能清楚相关事宜。 二、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有哪些要注意 (一)“五证”审核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


·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虽然不像房屋买卖那么复杂,但这其中也是有不少地方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不然的话日后自己的利益就由可能受到损害。那究竟房屋租赁注意哪些事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细节一:房东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没有有效期。要么继续交易,直至交易结束,要么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失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合同法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起诉状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起诉状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写? 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 4、事实与理由。提出...


·一、网签租赁备案对房东的影响有什么?
    一、网签租赁备案对房东的影响有什么?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按照正常的手续办理即可,但如果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则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关事项。那购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我们例举一些商品房预售的注意事项: (一)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 要对预售人的相关资质及预售商品房屋有关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 要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购...


·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吗?
    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可以起诉吗?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分为两类: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利害关系”指该行政行为对利害关系人产生了现实的调整或影响效果,典型的利害关系人分有7类,其中包括了受害人、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向行政机关投诉的等。在实际案例中,就有公房承租人被追加为第三人胜诉的案例。通说认...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合同到期以后,双方的权利义务结束,所以是没有补偿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