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家现在还批土地使用证吗?

在依法获得土地之后,按照常识,都会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必须向有权受理的机构提出,若国家机构依旧在受理请求,且公民确实是依法得到的土地,那么一般申请时会审核通过的,那么,国家现在还批土地使用证吗?
一、国家现在还批土地使用证吗?
由于土地使用证是房屋物权的一部分,故而我国现在依旧在批。
二、什么是房产证?
首先,房屋产权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次,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产证是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后的证明文件之一,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产权证,此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买房后多久能拿到房产证?
买房后多久能拿到房产证呢?据了解,根据不同的情况拿到房产证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1)全款买房、房东有贷款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过户后通常是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拿到新的房产证就可以办理物业以及水电煤等费用的过户。
(2)全款买房、没贷款
全款买房在买卖双方预定的一个约签日期,这种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付给房东,并签订一个房产证过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过户后20个工作日就可领到新的房产证,拿到新的房产证就可以办理物业以及水电煤等费用的过户。
(3)贷款买房
在条约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将贷款首付交付给开发商,借款人和银行或借款机构签署的贷款协议,贷款机构将对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信用资质进行考核。一般将首付交给开发商后,半年左右是可以拿到房产证。我们知道,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是两个不同的证件,两者不可混谈,且只有同时获得此两种证件,才能保证自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愿使用、收益土地,故而国家目前依旧在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相关内容: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现象也越来越多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也变得越来越关心新政策的实施,那么安徽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呢?为你解答。 一、安微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哪些人?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哪些人?1、农村土地承包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是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土地。2、《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二、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对于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民法院是否可对其股东应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强制执行,是司法实践中更...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偶尔会有国土部门登记出现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要更正土地证信息、撤销或重新办理必须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请求更正,拒不更正的,可以提起诉讼,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土地证信息登记相关法规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 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征收土地商业化,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大力支持的,那么单位征收土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单位征收土地政策规定 土地征收新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明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一、农村征地补偿有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上海这种一线大都市的户口问题,一般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很难办理的到。可是我国公民都知道,生活当中很多事情在办理的时候都受到自己户口问题的约束,就比如说办理离婚的这种事情,多数人都认为起诉离婚,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法院起诉。所以在上海市的外来人员,如果要离婚的话,肯定就必须先要搞清楚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一、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建楼,卖楼等等。如果房地产开放商建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盖楼需要时间,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五年就是用在了盖楼上。 一、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
    由于近年来郑州城市建设的加快,导致房地产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安置房。这类房子主要是给当时拆迁的房东的。对于郑州市民而言,要想买这样的房子,就要熟悉好相关政策,以防自身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郑州市安置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郑州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
    在农村林地承包价格每亩多少合算 林地承包价格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和发包方协商承包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