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出行时都离不开公路的建设,公路带给人们的不光是便利的交通,还是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但是很多人对于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并不清楚。那么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下面就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的问题进行解释。
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一、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应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在分部工程中,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二、质量评分
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进行。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
1、分项工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应予减分。
①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公路的质量评定标准公路的质量评定标准。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②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数理统计评分方法:对于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关键项目”)检查项目,则分别采用有关数理统计方法取其代表值进行评定计分。
压实度:路基;路面(基层和沥青)结构层。(代表值)
弯沉值:≤路基()、粒料类基层交工验收;
(代表值) ≤沥青面层竣工验收。()
厚度:路面结构层。()
强度:半刚性材料抗压(劈裂)强度 ≥;
水泥混凝土抗弯拉(抗压)强度。(fcs≥fr kσ)
③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④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2.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分
附录a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的权值。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法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σ[分项(分部)工程评分值×相应权值]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值值=
σ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3、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
合同段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计算。
4、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监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①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②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③地基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大桥、隧道施工监控资料;
④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⑤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三、工程质量等级鉴定
1、总体要求
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评定均合格;桩基的无破损检测、预应力构件的张拉应力、桥梁荷载试验等均符合设计要求,桥梁主要受力部位无超过规范要求的裂缝,桥梁通航净空尺度满足设计要求;隧道支护、衬砌厚度无严重不足,隧道支护、衬砌背后无严重空洞;重要支挡工程无严重变形、高填方无严重沉陷变形、高边坡无失稳等现象。只有上述要求得到满足后,方可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2、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①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公路的质量评定标准公路监理师。
②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③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④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公路的质量检测不光是城市中的道路,还包括了高速公路等国道,一条好质量的公路不仅是对您的财产负责,更是对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在您遇到相似的情况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
相关内容:
·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什么材料
员工的工伤鉴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已经不需要员工再重新到医院进行体检了。因为工伤鉴定是在员工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和体检没有多大的关系,不过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还是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什么材料?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体检些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金额可以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金额可以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工地施工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切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冬期施工应注意问题是什么? 大面积的土石方开挖工程现场应该注意的关键点有
1、开挖边界。超过了边界线的开挖估计不会计算工程量
2、爆破安全管理;
3、开挖边坡的排水,尤其是工作面顶端的排水设施,不做好可能到导致工作面塌方,造成安全事故
4、施工机械的合理配置,不能出现窝工现象;
5、注意钻孔的粉尘污染,如果方面,采用水来消除一部分粉尘;
6、上下交查作业时,要控制好各自的...
·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某些工作对劳动者身体有伤害,或者是工作危险系数极高,那么就很容易产生工伤问题。在劳动者受到工伤,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如果劳动者在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总包单位无资质是否可以承揽工程
可以。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常识性的法律术语是我们容易弄混淆的。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这些混淆很可能会影响我们维权。就比如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将尽全力来为您厘清这两个法律术语的区别,以解您的困惑。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
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
·劳动关系终止时间怎么确定
社会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而每个企业也需要有职员提供劳动力。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会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开始也会有终结。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怎么确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终止时间。
一、劳动关系终止的简介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
·试用期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放工资
试用期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放工资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录用员工后,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违规操作,不以书面形式和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其实,即便是双方没有签合同,也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的形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的形式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一些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事件。工人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的义务。可是有的单位,以各种借口故意推诿,并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给予配合。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合同期内的员工满足哪些条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