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要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

1、买房子注意事项(准备阶段)

(1)确定买房目标: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2)学习买房常识:房屋因为涉及金额巨大,购房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因此学习买房常识是必须的。

(3)积累买房首付款

(4)筛选买房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5)节省出行时间成本: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

(6)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2、买房注意事项(购买阶段)

(1)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2)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

(3)社区内部规划。比如说,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还有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

(4)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

(5)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面积涨缩不能超出3%。超3%以内买方按买房时单价据实补付给开发商;缩3%以内开发商按买房时单价的双倍赔付给买方;面积误差不管涨缩买方都可以要求退房,3%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退款。

二、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1、七要

(1)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6)确定产权人时要考虑到退税。

(7)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2、七不要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4)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

(5)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买房不同于购买一般的动产,此时需要购房者精挑细选,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当然这个时候不能全听销售人员的介绍,自己要有一个判断,同时对于开发商是否具有售房的资格,也需要到房管部门查询其证件。而实际买房之前了解清楚要买房子注意的事项,其实对自身也是很有帮助的。


相关内容: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


·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
    ?在有房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房产的分配,而此时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房产的分配做出判决,那现实中离婚后怎样分配房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xx 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
    房屋租房纠纷都有什么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租房诈骗欠钱不还怎么办? 1、租房诈骗欠钱不还可以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于要求对诈骗类型的案件进行处理。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


·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随着我国房价的增高,小产权房在房产界逐渐兴起,对于这样的小产权房而言,因为其没有缴纳国家规定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在我国国土登记上,也没有相应的备案,因此,小产权在买卖上也具有一定的买卖风险。今天,针对三亚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我们做了以下相关解析。一、三亚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可以过户给孩子。离婚后的父母谁抚养孩子谁就拥有房产的居住权,不是所有权。孩子是该房子的产权所有人。其他人没有处置的权利。过户可以通过父母赠予的方式实现。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请你阅读。一、子女作为未成年人,虽然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


·二手房中的车位、绿化问题
    车位,抢位的尴尬。一些房龄较长的二手房小区没有建设地下停车场或专门的车位,小区空地或邻近街道便成了临时停车场。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空地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抢位成了车主们面对的最大尴尬。晚上晚归,要担心自己的爱车没地方停。所以对于有车族来说,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小区内的车位情况,顺便也要了解小区周围停车场的信息,以防万一。 绿化,空中的花园。绿化面积是新建楼盘验收的标准...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二、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


·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
    夫妻双方离婚不仅是法律上的配偶关系的破裂,也涉及到了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的房产归属权和使用权等问题通常会引起争议,那么离婚房子使用权归属谁有什么法律上的规定吗? 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