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 从我国现在的人才市场来看,医生和护士算是比较热门的职业。因为这项职业风险小,还比较稳定。所以有大部分的人全都选择了医生和护士的这样的职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各个职业在工资上面也有所调度。而护士和医生也不例外。那么我国医院的护士的薪酬和福利是什么样的? 一、护士的薪酬和福利 以下薪酬和福利内容仅做参考: 1、对不同用工形式的护理人员同工同酬。并享有相同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重庆医保政策详细内容是什么?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是对满足国家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患病时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但是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相关的医保政策,如就医后如何通过医保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也不清楚。本文中将对“重庆医保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具...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一、医疗事故后签了免责协议还可以起诉吗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后即使与医院签订了免责协议,受害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
·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是谁? 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是可以向医院请求赔偿的。但医疗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某位医疗人员的过失所引起的,因此许多人认为医疗事故中的损失应由该医疗人员承担,那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是谁?本站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说明。 一、医疗事故赔偿主体是谁? 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
·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一、和解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如果医院不积...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倒置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措施有关的其他损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需要举行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听证会...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一、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哪几种?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具体医疗损害责任分为三类: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
·医疗补助费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医疗补助费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一、医疗补助费应该是怎样计算的 工作人员疾病的“劳动法”的实施意见或非工伤待遇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津贴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津贴费支付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该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应该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二、医疗补助...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一、什么情况下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