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该款规定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适度干预或者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例如,根据<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之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合同才生效。
工作中我们在签署合同时要依照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对合同内容事项约定明确,本着双方不违反法律和危害双方利益及公共利益的前提条件下签订合同。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事人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了解,不要因为盲目而受骗。
相关内容:

·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
     一、合同只约定一方违约金责任是否有效 是有效。无效合同包括以下几种: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口头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口头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之间的约定都是通过口头方式进行的,比如熟人之间的借款行为。而从效力上看,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中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 1、如果该合同内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但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


·盗脏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从物的物理性质上来说,盗脏物与其他的物品并无二样,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交易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我们每个人去买东西都要小心盘问物品的来源是否正规,这样极不利于交易的快速安全进行。 可是,我们去购买物品,本来就应该要清楚物品的来源,要弄清楚物品的各种性能,这样才会保障自己买到物品的安全。 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 ...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怎么写? 电子刊物出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电子书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电子书形式出版上述作品。在此期限内,甲方同时将本作品的转载权、改编权、音像权、广播权、整理权、注释权、表演权、编辑权作为从属权利授予乙方,并许可乙方将上述权利转授第三方使用,收益双方五五分成。若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侵犯乙...


·合同履行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瑕疵怎么办?
    有的人因为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规定并不了解,而一开始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也还没有发现问题,当合同履行到差不多的时候,却发现了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那要是在合同履行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瑕疵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履行之后发现合同标的物瑕疵怎么办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


·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一、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调整了哪些?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调整了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民法典》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是其它法律的基础。日常生活中,人们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之前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而根据新形势,《民法典》在这方面进行了调整。那么《民法典》合同无效调整了哪些?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民法典》合同无效调整了哪些? ? ...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金融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钱财的交易在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投资、贷款、借款、消费等等,很多重大交易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问题。那么合同签订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金融合同签订流程给您讲解一下情况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贷前审查严格把关,贷后监督必不可少。 借款人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严格审查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交的各项材料,对于委托他人代签合同的情况建议金...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
    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一、合同的转让有哪些方式 合同的转让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权债务既括转让: 1、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
    合同无效还可以主张违约金么1、不可以,从民法典的角度来说,合同无效与违约责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的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2、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违约金是违约责任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


·果园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果园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违反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从而需要承担的经济或者行为上的责任。合同订立双方在制订合同的时候,就应对合同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果园承包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我们整理了果园承包合同的范本,合同中包括了违约责任的条款,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果园承包合同 发包方(出租)方:_________ 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


·从合同与附随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从合同与附随义务的关系是什么?从合同与附随义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的关系,在从合同之中也可能存在附随义务的。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例如,花店在出售新鲜花枝的时候会包装好花束以便顾客携带;出售锅炉的店家应当告知购买者使用锅炉的注意事项;超市应当保持购物环境的安全,避免损害顾客的人身安全等。特点:第一,对合同的性质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