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市场当中的很多事情已经有前人为后辈提供了相关的经验,如果平时自己注意留意的话就不至于在同一领域发生类似的一些意外状况,类似于虽合同的审查。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维持合作关系的一个凭证,可能自己是抱着诚信的原则和他人签订的,但不能够保证其他人也是这种想法,所以就一定要知道,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的效力审查应留意的事项
1、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具体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寻找调整的实体规范,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对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的五种情形进行分析,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有上述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2、合同的主体审查。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质,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3、授权审查。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因此,涉及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应当出具委托授权书,并对委托授权书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授权的范围和有效期限。4、附条件审查。在审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所附条件或期限是否会产生歧义,同时注意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无实际履行能力的人利用所附条件或期限从事非法行为。5、无效条款审查。在审查中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条款审查时不要漏审合同尾部的管辖约定,对管辖权约定不明的可能会导致约定无效。
(二)合同履行条款应留意的问题
1、履行方式审查。双务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合同法》赋予了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是否约定了提示履行义务等。2、必备条款审查。对合同的必备条款要认真审查,如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所采取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其是否具备或有必要列明。
(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件应注意的问题
1、区分概念。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履行终了,即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内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不再履行;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合同法》第六章中;对于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要注意约定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否则易引发纠纷导致争议。2、合同终止: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结,在法律上发生终了效力。《合同法》第91条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如: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依法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等。3、合同解除:即未到期的合同被提前终止。《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常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合同法》第94条还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应当注意的是这种解除权为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该解除权的行使,解约方负有通知义务,并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效力,合同审查时需加以注意;若因一方迟延履行,只有在迟延履行已达到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能解除合同。4、解除权的期限。法律对此有相应规定,审查也要加以注意。按照《合同法》第95条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若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会导致失权的法律后果。具体审查中要结合合同的类别、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对各类不同合同分别对照审查。
(四)关于违约责任问题
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几乎在每个合同纠纷中都有所涉及,乃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关于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4条作了相应规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适用,违约责任与定金罚则可选择适用;实践中订约人在违约责任条款中常约定,一方违约则另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这种约定有待商榷,笔者认为该约定系法律认识上的错误,对照法律规定和立法者的本意:解除权人在行使解除权时,若存在损失,可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同时,还要区分违约方的主观过错状态,是善意还是恶意,如果是恶意违约可并处惩罚性违约金。当事人不应获取合同之外的利益是合同法的价值选择。
(五)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的争议解决方法及管辖权的约定,看似一般但相当重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其往往能决定一个案件的成败,同时未来发生纠纷时,仲裁、诉讼的经济性和便捷性也与此相关联。另外,合同条款若约定仲裁条款,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避免无效约定。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方便诉讼的法院。
(六)重视合同文本的细节审查
细节决定成败。注意细节,在合同审查中显得尤为重要,如有的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中,首部经常列明“定义”,是对本合同正文词汇和概念的界定和说明,在合同审查中必须仔细推敲,“定义”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准确理解、反复斟酌、避免歧意。合同尾部若附有“说明”或“附件”,审查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此外,首部和尾部还要结合正文部分进行审查、校核,防止出现偏差,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印章使用也是合同审查中易被忽视的一个细节,目前大多数公司特别是基层单位印章使用相对混乱,如签署合同或补充条款应使用印章不一致等,企业法律实务中签订合同要求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对账应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签收货物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等。在具体审查中这些细节应当加以注意,另外,还要注意地址这一细节,许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或一家公司拥有多处经营地,为防止纠纷发生时可能出现的双方沟通不畅,函件无法送达等情形,在合同文本中要确认双方信函、文件等的送达地址,明确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一方按确认地址发出有关信函多少日即推定对方收到。上面的这篇文章当中我们重点从六个方面给您对合同审查进行了详细介绍。首先应该审查合同的效力,因为整个合同如果当中存在着某些法律上所不允许或者侵犯其他机构合法权益的规定,部分条款或者全部都有可能是无效的,其次,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备签约资质以及合同中涉及盖章的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关内容: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在福建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构成了违约责任所具备的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第一,有着部分不履行或者说是完全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的,这样的行为。第二,当事人如果说有着伟约行为,而且这个违约行为造成了一个损害事实的话,那么也需要来承担违约责任。第三,违约的行为以及损害了的结果之间,他们存在着因果关系。那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有这样规定的,如果说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没有履行金钱或者是非金钱债务的,但是并不符合规定...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因为有时候根据法律或者合同中的条例,合同并不会马上生效,对于保证合同也是如此,那么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网站的我们为您回答。
一、保证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
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
·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进行办理
一、诉讼代理合同违约需要怎样办理
诉讼代理合同违约,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是怎样的
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公司一般分为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但不管是哪种多少都一些小的股东或者是合伙人。那么随着年关将至,这一年的分红也要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发放了。那么你知道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合同怎么书写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是年终分红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年终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借款还是签约,都必须要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益,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合同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也存在着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和补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效力待定合同
1、定义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二、赠与合同公...
·合同生效时间是不是签合同那天
合同生效时间是不是签合同那天
一、合同生效时间是不是签合同那天?
合同并不一定是签订当天就生效的,例如合同是附条件生效的,自条件达成时才生效的。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一)、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什么?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订立而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