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二: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前就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会使得其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变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变为零了。也就是说,你此时无法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三: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目前而言,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各的优点。对于等额还款方式来说,借款人可以掌握每月还款额度,对家庭收支予以计划。

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来说,适合那种还款能力非常强,并希望能够通过迅速还款而减少利息的人群。您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四:不要在借款起12月内提前还款

最好不要在贷款起最近的一年内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贷款人的归还的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承租人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有义务将其以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六:贷款还不上时要及时联系银行

如果在还款期间还款能力下降,记住不要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有些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确认贷款人没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一般会受理该申请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七: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如果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了,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八: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需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在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九: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会给你省不少事。在选择银行时,要记得考虑放款速度、利率优惠、提前还款的约定、调息方式等因素。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十:提前还贷注意违约金

申请提前还贷,有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有的对还贷时间有要求。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取决于贷款利率浮动、个人还款能力、购房需求等几个综合因素,并没有绝对的适合或者不适合。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对提前还贷的要求也会有差异,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银行。

现如今,在买房的时候比较主流的付款方式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购买和按揭贷款购买。其中按揭贷款购买房子,涉及到的程序是要更为复杂的,因为还需要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您也能想到这个时候要求注意的事项就会不一样。实际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若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相关内容: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一、公民买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1. 看房验明产权是关键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 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集资房需要单位盖章后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经济适用住房要住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如果是期房首先了解开发商是不是已具...


·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期房因为它较为便宜的价格而更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购买期房就需要办理期房抵押,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不禁让您产生怀疑自己是否受到了欺骗。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办理期房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就让来为您回答这些问题。 一、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
    房产合同已签但卖家毁约怎么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一、按揭房离婚后银行贷款怎么办? 按揭房离婚后的银行贷款有两种处理情况: 1、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该一起纳入分配。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单身买房按揭要怎么办理?
    单身买房按揭要怎么办理? 得先看你是属于什么情况的,是离婚未再婚呢还是未婚呢?1、离异 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民政局开局的婚姻证明2、未婚 提供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原件盖章的,年龄(小于国家法定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3、如果贷款人年龄较小或还款能力欠缺,银行会考虑追加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4、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单)或者相应财力证明...


·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现在一些公司在小区出租房内办公,如果是高层建筑的话,公司应该在安全措施防范上面下点功夫,严禁员工抛洒物品。当然,有时候光靠预防是没有用的,高空坠物将人砸伤后。伤者要追责。那么,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怎么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素质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税收对我国收入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依法纳税是我们作为公民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我国公民的依法纳税义务是我们要无条件履行的,公民不依法纳税是违法的,要受法律的制裁,同样的我们的房屋在过户、买卖过程中也是要纳税的,那么直系亲属赠与房产需要纳税么?很多人对直系亲属赠与房产是否要纳税并不了解,那样...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需要抵押,抵押品就是你买下的那套住房产权。你管银行借钱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得到全额房款走人,你慢慢还钱给银行,如果还不起,银行会依法收走住房产权,拍卖抵债。 二、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一、房屋可以多次抵押贷款么 房产可以进行多次抵押。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