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

公民在买房的时候,需要结合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而不能盲目的听从他人之言,这样只会害苦自己。这个时候,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买房,意味着购房者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毕竟此时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有些差异。那其中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一:准备足够的首付

按照最新的房贷规定,首套房通常是需要准备三成首付,二套房则至少需要准备40%。另外,考虑利率问题,贷款买房的人要多准备点资金,最好能保证月收入达到月供的两倍以上,这样能帮助提高房贷通过率。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二: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前就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会使得其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变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变为零了。也就是说,你此时无法成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三:事先要清楚还款方式

目前而言,还款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这两种还款方式各有各的优点。对于等额还款方式来说,借款人可以掌握每月还款额度,对家庭收支予以计划。

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来说,适合那种还款能力非常强,并希望能够通过迅速还款而减少利息的人群。您可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四:不要在借款起12月内提前还款

最好不要在贷款起最近的一年内提前还款!因为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贷款人的归还的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还款额。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承租人

如果你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你有义务将其以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六:贷款还不上时要及时联系银行

如果在还款期间还款能力下降,记住不要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有些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确认贷款人没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一般会受理该申请的。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七: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如果你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了,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撤销抵押。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八:不要丢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需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在申请房屋按揭贷款时,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九: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

选择合适的银行会给你省不少事。在选择银行时,要记得考虑放款速度、利率优惠、提前还款的约定、调息方式等因素。

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十:提前还贷注意违约金

申请提前还贷,有银行会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有的对还贷时间有要求。提前还贷是否划算,取决于贷款利率浮动、个人还款能力、购房需求等几个综合因素,并没有绝对的适合或者不适合。需要注意的是,各银行对提前还贷的要求也会有差异,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银行。

现如今,在买房的时候比较主流的付款方式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购买和按揭贷款购买。其中按揭贷款购买房子,涉及到的程序是要更为复杂的,因为还需要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自然您也能想到这个时候要求注意的事项就会不一样。实际贷款买房子都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上文中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若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房产分配?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房产分配? ?一、民法典,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民法典,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女婿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5、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具体可以和经纪人协商。如果您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房产证、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3、建议购房...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有哪些?
    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在我国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我国公民在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贷款向银行贷款,有些民间借贷也是存在抵押房产的情况,但是为了方便双方以后的债务债权关系能够顺利的进行,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一般都会到房产部门办理他项权证的。他项权证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可以注销的,那么,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一、注销他项权证房产局怎么办?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他项权利证及其他的作用。他项权利证是你用房...


·两限房一般是针对那种在购买的时候就房屋的面积、房价作出了限制
    两限房一般是针对那种在购买的时候就房屋的面积、房价作出了限制的房屋,但实践中有的人在购买了两限房之后,往往没有自己居住使用,而是将两限房出租给他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两限房出租是否可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两限房出租是否可以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一)有的地区对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以北京为...


·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据调查显示,现在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很愿意通过房产中介来租赁房屋的,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时间,另一方面有中介在中间作担保也要稍微放心一些。但找中介租房这里面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租房找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通过中介租房有哪些好处? 第一,大型、正规的中介公司拥有充足的房源信息体系。对于急于租房,特别是刚刚来北京的外地朋友来说,能够及时地找到安身之所...


·一、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是否有效?
    一、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是否有效? 遗嘱写房子留给孙子但受到胁迫的话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
    棚改安置房定义安置房简介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