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机构 工伤鉴定机构 机构名称: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河南医府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住所: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机构名称: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住所:郑州市顺河路56号机构名称: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住所:郑州市俭学街2号机构名称:河南司法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住所:郑州市文劳路3号机构名称: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住所:郑州市纬五路45号附1号机构名称:河南同一法医临...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某劳仲案字(年)某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1、适用法律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裁决予以撤销。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二、仲裁...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一方。特别是在建筑领域中,普遍存在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而且许多劳动者只与包工头接触,直接从包工头手中领钱,其余一无所知;这样在权益受到损害需要维权的时候,就会因证据缺乏而给自己带来很大难度。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工资、福利、工作时间...
·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 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员工会和工作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协议,在劳动协议上面是规定有日期的,那么如果员工合同到期了,员工在提前30天通知了单位,单位必须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员工就可以离职了,如果是公司不肯续签的话,员工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要结算。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合同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既然是合同,那么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也不例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方就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对另一方有违约的时候,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要也就是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由于劳动合...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提供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二、相关...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在我国个人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事件,不同地区的管辖机构不同,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的,视地域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划分。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对于该问题,将在下文为您作详细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一、职工脸上毁容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施工合法吗? 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由分公司施工合法吗我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需要行政许可的,包括前置行政许可和后置行政许可,前者需要先取得行政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在其经营范围中可以看到行政许可的内容;后者是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行政许可证,在其经营范围中看不到行政许可的内容。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种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无经营范围限制。虽然监事不是单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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