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生石灰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社会实际中,房屋装修与工业制造中对生石灰拥有较大的需求量。由于生石灰的自身特性,所以生石灰购销合同中的损害归责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您具体了解过生石灰购销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份生石灰购销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生石灰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石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标的物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元/吨)

数量:

备注:

本合同单价是指将标的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落地价。总价=单价×实际签收量。

第四百六十四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生产的生石灰为钙质石灰、必须按国家技术标准生产,同时满足甲方施工使用要求,并经建筑材料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符合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第四百六十五条 验收方式

满足合同第四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材料进场后由甲方试验人员进行复检后,甲乙双方委派收料和送料人员共同验收,数量以甲方场地电子秤秤量为准,甲方则开具两联收料单,双方各执一份,为每月25日的结算依据。乙方提供的块生石灰消解残渣率不得大于1%,粉末不得大于3% 。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即 。本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运输、装卸、税金等落地前的一切费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及车辆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乙方每送货2500吨为结算周期。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支付乙方货款,支付货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不提供或提供虚假发票,甲方不予支付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其印章确认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资源开采许

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委托签约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如违约,责任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及时,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如乙方供货不及时,延误甲方生产用料,

乙方承担甲方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甲方发现则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及特殊天气原因而不能及时送货之情况除外)

3、本合同期内单价不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

4、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材料出场单据,作为甲乙双方对账依据。如发现提供虚假单据,乙方按虚假材料单据金额5倍承担违约金。

5、乙方所提供生石灰经检验不符合甲方要求质量标准的,乙方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履行完毕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传真: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综上所述,由于生石灰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对生石灰防潮方面的高要求,所以在生石灰购销合同中除了对产品的品质、价格做出具体外还需要对生石灰运输和储存损害方面做出详细约定。对此,我们建议买卖双方对于生石灰的交付前应仔细查验,避免事后引发纠纷。
相关内容: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1、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 (一)买卖双方名称 (二)合同货物明细: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 (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 (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 (五)双方盖章签字 二、双边贸易合同内容 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为关税的下降非关税措施和其它贸易限制的减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关税往往存在巨大...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对于毁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课教师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不存在用人单位培训员工等情况,是不许要缴纳违约金的。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
    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赔偿原则生活中甚多交易难免需要缔约合同,以保障合法公正的权益。但已经缔约的合同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撤销。那么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哪方?其构成的条件是什么?遵循怎样的赔偿原则?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损失事实的存在。 所谓损失事实的存在,是指当事人确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遭受了损失。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且可以...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一、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是可以的;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 不可抗力; 第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终止合同? 一、不履行合同的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对此有以下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随着当代市场的飞速发展,您在工作和生产过程当中,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不能马虎大意,对合同的内容一定要进行仔细的阅读。一般来说合同签订以后,会作为日后发生纠纷的一个处理依据,也就是说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但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撤销合同,那么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呢? 在我国可撤销合同有哪些规定?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元/米) ...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是怎样的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水产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数量(千克)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二条 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________委托______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