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甘肃省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每个地区都是按照土地类型进行补偿。那么,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很多人比较关心的是补偿款如何分配。今天,我们对甘肃省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介绍,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一、甘肃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2、货币补偿。甘肃省产权交换式补偿:1、甘肃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甘肃省农村土地赔偿最新政策2017年最新2017年最新甘肃省关于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甘肃省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标准2017年甘肃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法律规定2、甘肃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5、甘肃省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甘肃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3、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省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五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配备与履行房屋征收职能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并按要求向房屋征收部门报送单位和人员的有关资料。第六条房屋征收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应当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安、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及时办理被征收人的户口、子女入学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手续,不得增加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的负担。具体分配方式的选择还是要根据政策和个人情况进行选择。对于补偿款的标准也要按照当地政策的统一标准进行发放。如果您对征地补偿款还有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

·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是怎么回事
    一、为什么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从用地属性上来讲,一般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购买的是商业性质的公寓房,那么土地使用权确实是只有40年的。公寓房一般适用商用水电,不通天燃气,虽然可以居住,但其本质上来说还是商业用途是不落户的。一般40年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往往房屋到手入住时年限已不足40年了。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


·农村宅基地收费标准是什么?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
    武冈市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哪些?(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


·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能得到多少赔偿金?我国现行法规定,国家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但是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且必须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由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的,故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存在较大差异的,今天老师我们给您带来的是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的补偿标准的相关信息。 一、上海征地补偿标准竹子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一、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总则。 1、为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愿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二、美容院股权转让所需细则。 1、当事人双...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山东的读者对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十分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异地假释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异地假释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假释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
    各地的政府如果决定要征用当地公民的土地,并且征用的具体方位和范围也已经确认了,在动迁之前肯定会详细的告知公民已经制定好的拆迁补偿方案的。多数普通公民并不这样想,对于拆迁补偿款的热情还是非常高涨的。就比如说在陕西,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就是各位陕西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是多少?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 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


·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永州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二、补偿管理 各项补...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 小区 栋 号楼房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作为 (住房或经营)使用。 二、房屋租赁期限及房租支付方式: 1、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